風蓉芷說要用錢來打點上麵的人,好方便自己日後行事。
這一點,林瀚是認可的。
畢竟就算自己救出了費思修、立了功,得到了無名衛高層的賞識。
可要是自己和風蓉芷的上司真給自己穿小鞋,那日子也不會好過。
畢竟,他們倆已經不打算繼續履行臥底的義務了。
再被上麵一個勁地折騰,絕對想要吐血。
於是,林瀚就拿出了200兩銀子交給了風蓉芷。
“這些夠嗎?不夠我再給你點。”
係統給到林瀚的活動資金,加上回禮的錢,加起來還剩300兩。
林瀚把大頭給到風蓉芷,自己則留下一部分用於日常開銷。
至於賣方便麵賺的錢,按他的想法,能不花就不花。
買賣幹到現在,滿打滿算也就半個月時間。
正常情況下,是不會開始分紅的。
不過參與買賣的股東、員工,不是窮得快揭不開鍋、急需用錢。
就是對於生意的好處持懷疑態度,想要盡早落袋為安。
因此,大家商議之後,決定最初幾次分紅周期為7天。
等大家富裕了,或是對自己能拿到錢這事充滿了信心,再改為正常的按月分紅。
是以,到現在為止,已經分紅了兩次。
雖說每7天就分紅一次,每一方分到的錢並不多,落到個人的手裏就更少了。
然而對於山賊們、狂風衛這種快要吃不上飯的人而言,這些錢也足以救命了。
至於巡撫、布政使、戶部侍郎這幾位大佬那邊,即便有些看不上這點錢。
可一想到這才是7天的分紅,自然而然地就不會抱怨什麽了。
既然已經分紅了,林瀚肯定也拿到了自己那一份。
是以,他身上的錢,肯定不止係統給的這些。
但就算如此,分紅的錢他也是能不花就不花的態度。
“係統給的錢,就好像前世遊戲中的綁定元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