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喧嘩的全場瞬間寂靜下來。
三百兩銀子,對於少部分人來說,那真的是九牛一毛。
但是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這三百兩,也許是他們一輩子都不一定可以賺到的錢。
一件華而不實的衣裙,換取三百兩紋銀,正常人都會很理智地去賣了。
可是沒想到,在這個年輕人的這裏,他竟然是一口回絕。
這讓場中其他的百姓見狀,後槽牙都咬碎了,甚至有些人想要敲開王墨的腦袋,看看他這裏麵到底裝的是什麽。
這可是三百兩紋銀啊。
而那身穿錦衣的青年也是不由一愣,然後認真的說道:“這位兄台當真不好好想想?這三百兩,可是你一輩子都不一定可以賺來的財富!”
“我看你的娘子與你,似乎穿著,並不像是富貴人家,這時候,該理智啊!”
“而且,這隻是一件衣服罷了!”
“甚至是一件在冬天無法保暖的衣裙,可是你給了我,這三百兩紋銀給你,你可以和你娘子過起十分富足的生活,甚至還可以做一些小生意,何樂而不為?”
柳依依此時也是拽了拽王墨的衣袖,有些著急了。
畢竟,這三百兩,償還給楊二水的二十兩銀子後,還能剩下很多,足夠他們過很長一段時間了。
雖然這件衣服她十分喜歡,但是她很現實,也很理智,明白這是一個可遇不可求的機會。
比起自己的喜歡,和夫君過一個不錯的日子,才是她最應該希望的事情!
但是王墨卻不理她,看著這錦衣青年,笑著說道:“兄台抬舉我了,這三百兩紋銀我也很眼饞,隻是……”
他看向了柳依依:“我娘子跟隨我這麽久以來,別說穿暖,甚至是吃飽都成問題,對此,我一直心中有愧!”
“如今好不容易遇到了娘子喜歡的衣裳,在我眼裏,既然是娘子喜歡的,千金也不換,所以還請兄台見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