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4:涅槃如火,岁月如歌

第14章 卖瓜子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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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擎宇。”

金锁一惊,急忙抹了抹脸,这才转过头来。

不过,眼睛红红的,显然刚刚应该是流泪了。

“想我哥了?”周擎宇在她身边坐下来。

“没,没有,我在开心呢。”金锁摇了摇头,“刚刚在想,若是爸妈跟你哥知道,你现在已经长大了,该多好。”

“嫂子,不要想这些了,故去的人已经不在了,但活着的人还得往前。”

“嗯。”金锁点点头,“你有没有觉得,命运这东西真奇怪,明明都已经把人逼入绝路了,却又给了一丝生机。”

“是吧,记得小时候,爸妈也常说,老天饿不死瞎家雀。”

“对了,你跟小凤怎么样?”

“就那样吧。”周擎宇不想金锁伤心,淡淡回答,”先处着看看,结婚也不是一会儿半会儿的事情。”

“嗯,也好。“

“走吧,嫂子,天色晚了,该休息了。”

“嗯。”

……

两人从天台上下来,各自回了房间睡觉。

第二天,

周擎宇七点半起床,吃了早饭,先是去了馄饨店拉了自己的瓜子小车,这才到了对面的机械厂。

刚准备支摊。

旁边,

吴凤的身影从保安室转了出来。

“擎宇哥,你怎么现在才来?”

“哦,有点事耽搁了,你不上班,跑这儿来干什么?”周擎宇也是一愣,没想到自己做生意,相亲对象比自己到的还早。

“人家只请了半天的假,所以就早过来看看你,谁知道,一直等了你一个多小时。”吴凤委屈巴巴的。

“以后不要过来了,还是上班要紧。”周擎宇忙着支摊子。

“人家想你嘛!”吴凤撒娇。

此刻,李栓柱的马车到了。

周擎宇懒得理会吴凤,跟李栓柱一起将瓜子卸下来。

正要准备开工,李栓柱从马车上拿下来一个袋子。

“小周,你看看这东西有人要吗?”

“这什么呀?”

“一些杂草。”李栓柱脸上尴尬的笑,“这是我家老婆子在地里收拾的,本来要扔掉的,可她说,你既然能把瓜子卖掉,说不定也能卖掉这东西。”

“老李,你不会觉得我什么都能卖吧……”周擎宇一边摇头,一边说。

不过,

打开袋子的时候,周擎宇的话音戛然而止。

里边那是什么杂草,分明是一味中药,金银花。

周擎宇前世创立的炎黄集团,也经营中药生意,

对一些常规的中药材,多少知道一些。

金银花,性寒,具有清热解毒、疏散风热的作用,特别是炎热的夏天,可用于降温,祛暑等。

后世,

中药材价格飙涨的时候,一公斤金银花曾达到了二百元以上。

“老李,你管这叫杂草?”周擎宇无语。

“可不就是杂草,这东西顽固得很,每年清理之后,都会再长出来,地里活计,一半时间都用来处理这东西。”

“说吧,你要多少钱?”

“咳,一堆杂草,要什么钱,你不嫌弃就好了,还省得我到处扔,惹人骂街。”

“行,先放我这里,我看看能不能卖出去。”

“好,既然你要的话,明天我就多给你带点过来。”

“对了,明天瓜子也要两千斤,一千斤不太够。”

“没问题。”

李栓柱送掉金银花,兴高采烈地走人。

周擎宇也点上木炭,开始炒瓜子。

这时,摊子前早就围满了交班的职工们,大家一边议论,一边等待瓜子出炉,旁边,吴凤看到这么多人都惊呆了。

“擎宇哥,你生意居然这么好的?”

“一般吧。”周擎宇将炒制好的瓜子倒出锅,见吴凤还不走,便也放平心态,“来,你帮我看着火,我卖瓜子。”

“好的,擎宇哥。”

吴凤接过活计。

周擎宇定制的大锅,操作简单,只要炉子里的火不灭,随手转动筒锅就是,倒也不复杂。

吴凤一边操作,一边看周擎宇卖瓜子。

这次,

周擎宇不仅买一斤赠了半斤瓜子,还将李栓柱带来的金银花,一并送了出去。

“各位,这是我们家里种植的中药材,大家吃完瓜子后,可以泡水喝,头疼脑热的都可以治疗。”

“嚯,还有这福利?”

“老板大气,不仅送瓜子,还送茶,来,再给我称五斤。”

“我也要五斤。”

第一锅近一百斤的瓜子。

只用了短短五分钟,就已经卖完了。

摊子前的人不仅没有变少,反而多了一些。

吴凤越看越是惊讶。

她打工的理发店,一个理发师傅,加上她这个洗头小妹,一天也不过赚七八来块钱,但周靖宇五分钟,手里就快一百了。

一个人,顶得上一百个理发店了?

“擎宇哥,你这钱也赚得太快了吧?“

“还凑合吧,这生意干不了多久。”

周擎宇淡淡说着。

不错,

炒瓜子这生意,并没有技术难点,主要的就是五香粉,香精调料的运用,这个夏天之后,必定有人能钻研出来。

到时候,恐怕满街都能变成炒瓜子的小贩。

一块钱一斤?

恐怕到时候能卖三毛一斤就不错了。

当然,这一点难不住周擎宇,作为重生者,无非是人无我有,人有我新,到时候换成其他生意照样赚钱。

一千斤瓜子,有了吴凤的帮忙。

提前了近半小时就卖完了,时间居然还不到十点。

这时候,吴凤也彻底被周擎宇折服。

根本不用周擎宇动手,跑前跑后,自己就将空了的箩筐、木炭等收拾到小车上,扬着一张脸看周擎宇。

“擎宇哥,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擎宇哥当然是去我家。”不等周擎宇回答,街道对面,准备完馅料的赵小月已经跑了上来。

两个丫头互相对视一眼。

然后,

像是两只悠闲散步的老母鸡,忽然遇见了敌人,差点连翅膀都扑腾起来了。

“这是吴凤,这是赵小月。”周擎宇随便介绍一下,“走吧,我们去店里开张。”

“擎宇哥,我来帮你推车。”赵小月抢着推车子。

“我家擎宇哥的车子,不用别人推。”吴凤挺了挺胸膛。

“擎宇哥有我家股份,我就是擎宇哥的员工,什么你家的。”赵小月毫不示弱。

“呸,员工而已,你嚣什么张……”

两人正斗嘴。

周擎宇一人敲了一个脑瓜崩。

淡淡开口。

“你们俩要是想吵,就到一边去吵,别耽误我做生意。”

“擎宇哥,我才不稀罕跟她吵架。”吴凤冷笑。

“呵,好像谁喜欢跟你吵一样。”赵小月撇嘴。

两人虽然还在斗气,但终究是一左一右,推了车子跟在周擎宇身后。

到了馄饨店。

周擎宇继续将馅料进行重新调配,随着香喷喷的汤汁味道散发出来,原本机械厂门口的职工们,又跟着到了馄饨店。

今天的馅料,明显多了不少。

不过,

有了吴凤这个帮手,反而清闲了许多。

在周擎宇的指挥下,赵小月今天负责厨房下馄饨,吴凤主动接过周擎宇的活,负责给客人们服务。

倒是周擎宇,成了甩手大掌柜。

根本就没机会动手。

刚准备给客户拿一下馄饨,赵小月已经自己端了出来,刚想收拾一下桌子,吴凤已经将抹布抢了过去。

周擎宇索性拿出剩下的几朵金银花。

找了一个茶杯泡了。

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药材,比起后世的质量高了不少,野生的金银花,只是刚倒上热水,就有一股扑鼻的馨香传入鼻端。

单单闻着就心旷神怡。

正要端起茶杯尝一下。

突然,馄饨店里,大门被推开,一个小男孩走了进来。

小男孩大概七八岁,生的唇红齿白、虎头虎脑,手中还拿了一本书。

随着众人抬头看他,小男孩怯生生地问了一句。

“卖瓜子的叔叔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