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依然抿了抿唇,“嗯,我想要。”這是她的回答。
他盯著她,然後薄唇緩緩地漾起了一抹淺笑,“那好。”
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笑容,雖然很淺,很淡,但是……卻極美。
——
淩依然去上班了,留給了男人20元錢,讓他自己買吃的東西。
男人離開出租房的時候,外頭已有人候著了,在看到男人出來後,恭敬地道,“易爺。”..
“走吧。”易瑾離淡淡地道。
一輛黑色的賓士車停在前麵,易瑾離上了車,看著手中的20元錢,說起來,有多少年,沒有人這樣塞給他錢過了,而且,還是20元。
“易爺,昨晚和你在一起的女人,是環衛所的一名合同工人,一個月前在這裏租了目前的住所,而她兩個月前,剛從牢裏放出來。”
身為易瑾離多年的私人秘書高琮明,一上車就開始把所查到的資料進行匯報。
“牢裏?”
“是,她叫淩依然,正是三年前酒駕撞死了郝梅語小姐的人,蕭家蕭子期的前女友。她當年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並且吊銷了律師執照。”高琮明一邊說著,一邊小心翼翼地觀察著自家上司的表情。
易爺一直以來每年的這個日子,都會穿著一身髒破的衣服,如同一個流浪漢一般地坐在街頭的那個位置。
這是易爺的一個癖好,卻更像是一種禁忌,一種無人敢問的禁忌。
即使高琮明在易瑾離身邊已經跟了好幾年了,卻也不知道他為什麽要如此做?
就好像是在進行著某種儀式似的,即使如今的易瑾離,已是這個城市中高不可攀的存在了,但是這個每年的這個行為,都不會改變。
在寒冷的冬夜,就那樣一個人安靜地待在街上。
而他高琮明能做的,就是把車停在不遠處,守著時間,一到了晚上11點35分這個時間,易爺就會又重新從一個流浪漢,變回那個高高在上的易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