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我在林場當知青

第五百三十七章 周明遠的工作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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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國忠夫妻都是實在人,既然兒子跟盛家姑娘處的挺好,盛家這邊也沒啥意見,那就抓緊時間張羅婚事得了。

倆孩子都老大不小的,早點兒結了婚,雙方父母也能省點兒心。

“斌子他們單位要建集資樓,我跟他媽,還有他哥、姐湊了些錢。

這趟他回去就把錢交上,到時候能分一套房子。

我尋思啥呢,集資樓要蓋起來不得挺長時間麽?

不行的話,就先給他們租個房子結婚。等著單位的樓下來,再搬過去。

老哥,你看這樣行麽?”

結婚,咋地也得有個住的地方。

那動物求偶還得有個窩呢,就算是要飯吃,也得有個拄棍兒的地方吧?

這年月商品房很少,多數都是單位分房。

蔣彥斌雖然工作時間不長,不過他們單位福利很好,這次集資建房,蔣彥斌也報上名了。

蔣彥斌工作後攢了點兒錢,父母和哥哥姐姐再幫襯一點兒,差不多就夠用了。

當然,這話要擺在明麵兒上說,征求盛家人的意見。

要是盛家這邊不同意,非得先買房子再結婚,那他們也隻能想想辦法,咬牙買一套了。

“哎呀,不用那麽麻煩,我們家老四在滬市有房子,她大哥給買的。”盛連成一聽,忙擺手。

盛雲芳畢業之後,盛希平就給妹妹在滬市買了房。

一套是三層的小洋房,據說是民國時期的建築,修繕的很好,古色古香。

另外一套,是外匯房,就是隻能用外匯購買,主要給高收入外國友人購買居住的。

盛希平還有另一個身份,港城公司老板,借這個名頭,想辦法用外匯買了一套。

目前盛雲芳住的,就是這套房子。

盛連成是個實在人,既然倆孩子相處的很好,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那就不用分什麽彼此,誰家有房子先住著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