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肯的思索沒有結果,因為他現在也不知道該上哪找第二個還喘氣的太陽教徒來測試自己的結論。
這種事,是要看緣分的。
鄧肯慢慢站了起來,地下室中一盞又一盞幽綠的靈火之燈在密閉的空間中無風搖曳,影影綽綽的光影中,他的思路又慢慢擴散開來。
信仰神明並接受賜福的教徒可能會被靈體之火視作是一種“超凡物品”,那……普通人呢?
這火焰燒在普通人身上,除了表麵的“光影特效”之外,它是否還能產生更多影響?如果不能的話,那究竟要信仰神明到什麽程度,才會被這火焰視作能夠生效的“超凡目標”?信仰邪神的邪教徒可以燒,那信仰正神的人呢?
鄧肯平靜地看著房間中的幽幽燈火,突然淡淡地笑了一下。
“他們是人。”
於是所有的思索便止步於思索,他沒有在這個思路上繼續下去。
這火焰是一種強大的力量,強大的力量本身無罪,但軟弱的意誌卻極有可能招致墮落,自從發現自己掌握著一種超乎想象的能力之後,鄧肯就時時刻刻不忘提醒自己這一點——不管“鄧肯船長”多麽威名赫赫,不管靈體之火有多強大,他都要隨時警醒自己作為“人”的邊界。
他不能為了測試或掌握自己的力量,就把人不當人看——哪怕是在這異世界,哪怕他麵對的不一定都是標準意義上的“人類”。
戰鬥中出手是一回事,為了滿足好奇心就找弱者試刀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鄧肯輕輕呼了口氣,看著仍然在自己手上燃燒的幽綠火球,揮手將其散去。
火焰忠誠地服從了他的命令,無聲無息地消散在空氣中。
鄧肯微笑起來——他是,且永遠是這火焰的主人。
在靈體之火散去之後,地下室中的環境也迅速從詭異恢複到平常,那些幽綠的燈火一個接一個地複原成了一開始明亮澄淨的樣子,鄧肯則環視四周,看著這一片狼藉的現場,思索著接下來該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