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重新開始巡邏,有了上次的行動打底,吉米突然覺得這種在公路上巡邏的工作非常的無聊,看見那些輕度的超速之類的,連攔停的興趣都沒。
巡邏了一段時間,吉米直接把警車停在小路上,暫停了電台,下車抽煙。
之前的槍戰還是影響了吉米的狀態,在巡邏的時候,他總是不自覺的想摸槍,感覺有點魔怔了。而吉米本身並不是那種暴躁的性格,對於使用暴力,雖然不至於說抵觸,至少也不應該總想著掏槍出來。
吉米抽了支煙,回到了車上,他決定去開幾個罰單換換心情,接觸一下普通人,應該能讓自己冷靜下來。
對於巡警來說,想開罰單並不難,他開車到了下一個路口,直接在路邊停車,老規矩,守株待兔。
前麵一輛皮卡跟在幾輛車後左轉,然而在他到路口之前,已經黃燈跳紅燈了。吉米啟動警燈警笛,轉彎跟了上去,示意皮卡靠邊停車。
吉米下車從皮卡後麵繞了一下,摸了右後轉向燈一下,走到了皮卡的副駕駛位。
這裏補充一個小知識點,美國巡警在攔截的時候經常會有這個動作,摸一下車輛的後轉向燈,主要的目的是留下指紋。
“早上好,先生。攔停你是因為你剛才在路口左轉的時候闖紅燈,麻煩出示一下你的駕照和車輛注冊表,這是你的車麽?”
“是的,稍等,我拿一下。”司機在副駕駛手套箱裏翻出了車輛注冊卡,然後從錢包裏拿出自己的駕照,遞給了吉米。
“稍等一下。”
吉米回到警車,用電台聯係調度中心核對車牌號和駕照是否匹配,是否有通緝令之類的,確定沒有問題,就拿出罰單填好。
吉米把駕照和車輛注冊表給了司機,然後拿起罰單開始走流程。
“先生,這是你的罰單,這裏是罰款原因,金額,請及時處理罰單,如果有異議,可以走司法流程,我的警號在這裏。清楚了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