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在美國,驗屍官和法醫是同一個角色,都是調查死亡原因和方式並簽署死亡證明,但是他們的任職資格是不一樣的。
驗屍官屬於從中世紀英國延續下來的官員體係,驗屍官是由政府任命或者由地方選舉出來的,不需要醫學學位,但是在美國,已經有相當多的驗屍官都是由法醫病理學家來擔任了,追求專業性。
而法醫一般是由政府認命的法醫病理學專家,也有的地方是直接由當地醫療機構推薦的醫生來擔任,是一定需要醫學學位才可以的。
不同的州對驗屍官體係和法醫體係是有不同定義的,阿肯色州屬於保守州,還保留了驗屍官體係,但是絕大部分的州都已經用法醫體係替換了驗屍官體係。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跟人口有關,對於人口少的地區來說,專業法醫是非常稀缺的,他們隻能建立驗屍官體係,然後讓醫院的醫生來兼任驗屍官,這點上來說,其實非常靈活。
第二天,吉米和卡格一起來到了驗屍官辦公室,凱文醫生已經離開了,他昨天回來以後就做了屍檢,提交了驗屍報告。
根據凱文醫生的報告,死者年齡45-48歲,致命傷是後腦被槍擊,身上其他位置沒有傷痕,指甲完好,額頭傷為撞擊傷,推測是中槍後倒地碰出來的。
這樣簡單的報告,基本沒有什麽可以追查的內容了。
卡格帶著吉米取出了屍體隨身帶的物品,沒有錢包,沒有身份ID,無法確認死者身份,這又是一場懸案了。
屍體目前停在停屍間,兩個人也沒興趣去看,就拿了驗屍報告的副本回警局。
吉米昨天晚上值夜班,今天上午的案子看起來是無頭案,他也懶得加班了,直接回家休息,白嫖了兩個小時加班時間。
這種無頭案,沒辦法搞,隻能保留資料,等待後麵什麽時候有其他的發現,再來做並案處理,縣警局一共就那麽點人,沒辦法每個案件都投入精力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