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ADA提出的問題,吉米很意外,他本以為今天跟以前一樣,隻要陳述一下,走個流程就完事的。
“當然不是,警察學院教導我們,如果我們開槍,就要確保嫌犯失去反抗能力。因為射擊到嫌犯四肢導致嫌犯仍有能力還擊,警員因此受傷甚至死亡的案件每年都有發生,所以我的目標是嫌犯身體軀幹部位。至於命中心髒,這完全是意外。”
“恩,這是我們警察開槍的原則,所以我覺得沒什麽問題。你們還有其他問題麽?沒有的話我們就繼續下一個案件。”
詹姆斯局長及時發話,打斷了卡婭的問題。卡婭轉頭看了一眼詹姆斯局長,放棄再繼續追問。
“OK,那麽我們來說下一個槍擊案件。伊格爾·馬歇爾探員?”
“吉米,說一下強尼·聖地亞哥吧,從你回到路口巡邏開始。”FBI探員明顯態度要好很多。
“Yes,sir。在擊斃2名嫌犯以後,我回到警車,等待LRPD警察來拿走彈殼,然後回到路口。
在聽到對講機裏通知已經找到嫌犯強尼後,我開車到達西格倫街。當時在嫌犯房子前麵已經停了好幾輛警車,這附近的環境我熟悉,我一直負責西郊的巡邏,這裏的房子都是前後兩排,各自麵對前後兩條路。我從背後的西漢普頓街,找到了強尼背麵的一個房子,跟房主溝通以後,從她家裏穿過,到了後院。
在和前方的聯邦探員溝通確定強尼的位置以後,卡格警司來到了後院,我在卡格警司的掩護下,靠近到房子後門。和前麵的警察溝通要求他們製造一些噪音來掩護我,然後打碎門上玻璃,開了後門進去,走到客廳時聽到了臥室裏有聲音,隨後我要求強尼放下武器出來投降。
強尼直接在門後開槍,我在客廳躲避以後,開槍反擊,一共兩槍。
聽到強尼摔倒的聲音,我過去開門確認,之後通知前門的人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