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長鏡夫婦被小老太太的話逗笑了。
他們的女兒,有事情還需要找一個外人?
這小老太太沒事吧!
宋錦然媽媽的反應最為激烈。
憑什麽她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女兒,她不能做主?
反而要聽一個外人的?
她當即就要上前,一把將宋錦然拉過來。
隻是田鞠卻擋在宋錦然的麵前,攔住了她。
田鞠似乎看出她的想法,正色警告道:“在華夏,任何一個子女,隻要過了十八歲,就正式成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了。”
“也就是說,他們可以獨立進行任何的合法民事行為。而不受任何人的約束。”
“哪怕是父母,也不行!”
“公然強迫公民進行非本人意願的民事行為,是違反法律的。”
“最高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宋錦然媽媽一下愣住。
她看向宋長鏡。
其實別說宋錦然媽媽了,哪怕宋長鏡也有點懵。
這個小老太太氣勢淩人也就算了,怎麽說出來的話這麽咄咄逼人啊。
他們怎麽就一下子要被判處有期徒刑了?
“別慌,我打電話問問這人什麽來路。”
宋長鏡這種年紀的人,還沒形成善用網絡搜索的習慣。
遇見不認識的人,第一想到的不是打開百度,而是打開電話簿。
很快,宋長鏡就撥通了一個人的號碼。
這人是泰城衙門內政法口的領導,因為跟宋長鏡算是一個戰壕裏,所以最近走得很近。
“劉檢,跟您打聽一個人。”
“田鞠,您認識嗎?聽她口氣,好像是你們這一行的。莫名其妙就跑到我家,對我閨女的事情指手畫腳。要不是看她年紀大,我就……”
“誰?田鞠?我的天,怎麽是她老人家!她老人家回泰城了?老宋,我勸你注意仕途,不要犯錯啊!你要不是看她年紀大就想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