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木屋,把螃蟹丟進火堆裏去燒,把魚分開後用自己製作的鹽醃製一下,掛起來。
留出我們倆吃的魚,其他的就好辦多了。
我跟金普也算混熟了,接下來這兩天我什麽都做不了,因為,沒有工具。
但是我們倆也不能閑著,除了搜集物資,就是教我用槍。
金普抽著亂七八糟葉子卷在一起的煙很滿意。
“看來你真是天生的玩槍高手,你要是當兵絕對適合當個狙擊手,那份隱忍,一般人都學不了。”
“東子,你是因為什麽來到這兒的?”
我把我的事情說了一下,金普搖搖頭。
“兄弟,不是我打擊你,你可能回不去了,馬修他們有很大的秘密,絕對不允許讓任何人知道。”
“該吃就吃,該喝就喝吧,明天早上他們應該會把需要的工具空投下來,到時候咱倆還得再抬上去。”
其實我想過不給馬修工作,但那樣我們極其容易變成被他拋棄的人。
一連混了將近一個月了,幸虧一般的生活物資都有,我這頭發都能紮成小辮了。
這個破地方,每天中午都會下雨,不是太熱,但是很潮濕。
閑暇之餘,我們倆清理出來一大片地方,剛好可以作為一個活動場地。
馬修還是那個樣子,不愛吭聲,除非喝酒的時候。
閑著沒事幹,我們倆到山上采了不少野葡萄,又弄了一些酒曲草。
勉強把這東西弄成酒進行發酵,結果都沒發酵好呢,裏邊就長蛆了!
沒辦法,隻能等待著馬修他們的投喂。
不過在這邊生活也挺不錯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真的少了好多煩惱。
我突然發現人的煩惱,其實不是錢,而是除了活著以外的世俗。
隻有真正的逃離了世俗,這種東西才能真的看見陽光,不然的話,即便你生活在高樓大廈的繁華之中,也不過就是一具行屍走肉,早晚會厭棄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