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墨看著自己手中的任命書,這任命書是義父孫守仁親發,任命自己為祝牛集都司鹽運使。
正九品官職,手下有兵員五百人。
當然寫是有五百人,具體有多少不好說,真實情況得等自己去看。
不得不說,這個官位是個絕對的肥差,雖隻是九品,但論權利好處,恐怕許多八品官職也比不過。
都司鹽運使,負責護送朝廷開采的食鹽,以及控製私鹽流出,打擊私鹽販子。
食鹽一直是被朝廷所把控,任何人想要販售食鹽開采鹽礦,都必須有朝廷所發放的鹽引。
私自販售私鹽者,受五十大板流放三千裏,而私開采鹽礦者,主謀斬立決,餘者抄家。
然而就算是這樣,私鹽生意一直是屢禁不絕,因為利潤太大。
一斤鹽開采出來的成本隻要十五文,而拿出去售賣至少能賣一百文以上,且不會愁銷路,因為官鹽一斤,少說要一百三十文。
售賣私鹽犯法,但買私鹽又不犯法,因為沒有哪個私鹽販子會說自己的鹽來路不明,況且這種事也沒法去查。
陳墨坐上這個職位,不光能吃手下兵丁的空餉,亦能吃到販售私鹽的一部分利潤。
原因倒也簡單,固然那些私鹽販子和其他朝廷官員可能亦有所關係。
但縣官不如現管,陳墨就算沒法送他們進大獄,稍稍用些力氣也能讓這些私鹽販子沒法安穩販鹽。
何況他身後亦有背景,他坐在這個位置上,那些私鹽販子的關係沒法把他換掉。
在這種情況下,隻要那些鹽販子聰明,就會先給陳墨送來足夠的銀票,讓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看完任命書,陳墨又看了看自己的秀才文碟,這份碟相當於一張通行整個大乾的路引。
有它在,自己無論走到哪都不算犯法。
若是普通百姓,在沒有路引的情況下,離開自己的籍貫所在百裏就算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