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從隨身攜帶的包裏掏出來幾份文件,常季虹依次將其放在餐桌上,擺給楊浩看。
“楊浩,想必你也知道,在內地剛有娛樂經紀人這個職業的時候,我就進入了這個行業。
而我帶藝人的方式,一般都有著非常濃厚的感情色彩,自己看得過眼的藝人才簽,而即便是簽約,我和旗下藝人的關係也是鬆散的合約關係。
有活,藝人喜歡幹就幹,不喜歡幹咱就換。像是蔣雯麗,像是劉燁,像是王珞鄲、孫酈皆是如此!
也因此,我旗下的藝人並不多,基本上算是以小而精著稱……”
放下文件,站起身,常季虹便闡述起她的管理方式來,而坐在一旁的楊浩則是一邊聽,一邊瀏覽著常季虹帶來的這幾份文件。
【房產抵押合同】
【房產抵押合同】
【演藝經紀合同】
【藝人獨家經紀協議(最終確定版)】
房產抵押合同一共是兩份,涉及到的金額是460萬人民幣,房主正是常季虹本人。
由此可以看來,她倒算是一位有投資眼光的人,有錢就買房,急需用錢了就拿房產出來抵押。
而如今,常季虹把這兩份還沒有落筆簽字的抵押合同拿出來,想來就是在告訴自己,隻要你楊浩簽約,我就敢把房子抵押出去支持你拍攝電影。
前世就是混影視圈的,楊浩對於明星藝人的經紀合同並不陌生,因此,許多製式條款他就沒有看,而是直接關注重點。
簽約年限:十年;
收入分成:前3年,50%,25%,25%;後7年,30%,20%,50%;
嗬嗬……
看到這兩項重點內容,楊浩不禁的搖頭苦笑。怪不得有那麽多明星在成名之後,都喜歡成立自己的工作室呢,主要是這經紀合同太坑了。
譬如收入分成那一塊吧,若是哥們簽署了這份協議,那麽前3年基本上算是白幹,海潤千易經紀公司要先拿走50%,因為公司要包裝你,接下來經紀人常季虹還要再拿走25%,因為許多資源都是她去談的,而剩下的25%才屬於哥們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