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巡回上訴法院關於易科上訴的初步審理進行了將近一天的時間。
一直到下午四點半,方卓才從座位上起身,而在看到三名法官之一的卡迪斯麵色嚴肅的走過來之後停下了腳步。
卡迪斯到了近前,用一種嚴肅的語氣警告道:“方總,我必須再次提醒你,單方麵的電話錄音在加州不可以作為證據,一旦對方提起訴訟,還可能會被重罰!”
方卓凝重地問道:“重罰多少?”
“重罰2500美元!”卡迪斯宣布數字。
“好的,謝謝安格法官,謝謝你提醒我,你這種庭審結束後還具有的職業精神,等下送你一張敬業福。”方卓煞有介事地點點頭。
卡迪斯沒聽懂後半句,但猜到這樣的玩笑意思,笑了起來。
方卓也笑:“安格,我隻是想讓大家都知道我對高通和雅各布的態度,我們始終和對方保持著盡可能的商榷,這一次我可以不來的,但還是來了,希望能夠傳遞易科最真實的目標,不希望高通再走諾基亞的老路。”
卡迪斯微微點了點頭,又往旁邊走了兩步。
方卓會意,跟著一起稍微遠離大家的耳朵。
“方總,不管我們給出什麽樣的判決,高通都不會信服的。”卡迪斯認真地說道,“這肯定需要多次的上訴和審理,它也許會是一次Prestonettes Inc. v. Coty之於商標侵權意義式的案例。”
Prestonettes Inc. v. Coty是美國一起1926年的判例,涉及的是產品包裝外觀設計專利的侵權問題,為之後的相關案例提供了參考。
這一次易科上訴包括之前在地方法院的主題,並不是探討易科是否侵犯了高通的專利,而是高通是否違反FRAND承諾。
一旦高通敗訴,可能就為後續相關的案件提供了支持。
方卓笑道:“我們有耐心,我倒不希望成為什麽標杆式的案例,如果有的話,微軟和摩托羅拉可能更具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