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國家隊,混娛樂圈很合理吧

第一百八十五章 這次我要當個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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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

李景霖便攤開胡明海旗下的新業務。

給洛詩瑤解釋了一圈後。

連帶著洛詩瑤的眼神都不太對勁了。

“厲害,這胡明海的商業頭腦真的NB,居然可以用這種方式進行資源整合的?!”

在洛詩瑤的感慨中。

李景霖的視線放在了一個新設立的綜藝節目之上。

《我想一起唱》!

這個綜藝模式很有意思。

主打的就是粉絲,素人,或是網紅,和偶像本人同台演唱偶像自己的曲目。

每一期都會請幾位比較有知名度的歌手。

選取這些歌手的成名曲。

然後,找上一些粉絲,素人,網紅,主播之類的娛樂圈圈外人士,作為歌手嘉賓的同台演出者。

去一起演唱。

這踏馬不就是雙方彼此之間,最好的資源置換方式嗎?

要知道。

網紅平台中,歌唱主播絕對是不在少數的!

在進入網紅產業後,胡明海是有這方麵的資源的。

而胡明海本身的星輝娛樂,哪怕是現在有些焦頭爛額,但也能請到相當多熱門的歌手。

況且。

這粉絲PK偶像,也是有著足夠的噱頭的。

看起來就很考驗歌手功底。

不然,一個不小心,有可能會被民間大神給KO掉。

這看點,顯然也不小。

很有火起來的潛力。

這麽一來。

好家夥。

真就是互相捧,資源互換了。

並且,靠著這麽一波操作,表現亮眼的“素人”,那就是新一任的網紅。

表演的好的網紅,可以回到平台更好的恰飯,引流,助力平台的發展。

而明星本身,也絕對占據著流量的大頭。

讚助商呢?

不止可以恰娛樂圈這邊的曝光,更可以沾到網紅這邊的曝光,更是有著額外的流量渠道。

這麽一波操作。

直接將無數人,再次綁在了同一輛利益戰車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