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
李景霖便攤開胡明海旗下的新業務。
給洛詩瑤解釋了一圈後。
連帶著洛詩瑤的眼神都不太對勁了。
“厲害,這胡明海的商業頭腦真的NB,居然可以用這種方式進行資源整合的?!”
在洛詩瑤的感慨中。
李景霖的視線放在了一個新設立的綜藝節目之上。
《我想一起唱》!
這個綜藝模式很有意思。
主打的就是粉絲,素人,或是網紅,和偶像本人同台演唱偶像自己的曲目。
每一期都會請幾位比較有知名度的歌手。
選取這些歌手的成名曲。
然後,找上一些粉絲,素人,網紅,主播之類的娛樂圈圈外人士,作為歌手嘉賓的同台演出者。
去一起演唱。
這踏馬不就是雙方彼此之間,最好的資源置換方式嗎?
要知道。
網紅平台中,歌唱主播絕對是不在少數的!
在進入網紅產業後,胡明海是有這方麵的資源的。
而胡明海本身的星輝娛樂,哪怕是現在有些焦頭爛額,但也能請到相當多熱門的歌手。
況且。
這粉絲PK偶像,也是有著足夠的噱頭的。
看起來就很考驗歌手功底。
不然,一個不小心,有可能會被民間大神給KO掉。
這看點,顯然也不小。
很有火起來的潛力。
這麽一來。
好家夥。
真就是互相捧,資源互換了。
並且,靠著這麽一波操作,表現亮眼的“素人”,那就是新一任的網紅。
表演的好的網紅,可以回到平台更好的恰飯,引流,助力平台的發展。
而明星本身,也絕對占據著流量的大頭。
讚助商呢?
不止可以恰娛樂圈這邊的曝光,更可以沾到網紅這邊的曝光,更是有著額外的流量渠道。
這麽一波操作。
直接將無數人,再次綁在了同一輛利益戰車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