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調查完現場,就把柳安帶回去做筆錄,五年的爾虞我詐,沒漏出絲毫破綻。
早上就被放出來了。
柳安回到市場,還帶回來一個人。
裴豔香。
她是這個市場的總負責人,昨晚出了那麽大的事,她半夜就趕來了。
聽說柳安被警察帶走了,她又追到了警局,一直等到天亮。
“實在太過分了,竟然敢放火,他們想幹什麽,非得鬧出人命嗎?”
“他們壞規矩了。”
“這件事我會告訴張總,張總一定不會不管的。”
裴豔香看著被燒毀的保安室,仍舊心有餘悸,這要是出了人命,她第一個跑不了。
必須要找那些人討一個說法。
如果他們還要繼續這麽幹。
那這個商場幹脆不建了。
市場也不拆了。
他們是生意人,來濱海是搞投資的,不是來跟他們玩命的。
都這樣玩命。
那誰還敢來濱海做生意啊。
“裴姐,這件事還是先不要告訴張總。”柳安想了想後,建議道。
“為什麽?”
裴豔香不解的問道。
“張總做事定然有他的計劃,我們最好不要幹預張總的計劃,也不需要知道張總有什麽計劃。”
“這片市場現在是由我負責的,處理市場的事,是我的職責,如果我攔不住他們,那不怪張總,隻能怪我能力不夠。”
柳安解釋道,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是他的本職工作,不能出了事就找張萬國。
否則,張萬國花十萬一個月請他,有什麽意義呢?
說起這個事。
裴豔香一路都在尋找機會,她想對柳安說,“謝謝你,你算是幫了我大忙了。”
柳安一個人把事全部攬了下來,沒告訴警察是拆遷隊放的火,也就間接阻止了商戶坐實“強拆”的罪名。
她作為總負責人,算是躲過了一劫,沒讓人抓到口誅筆伐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