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許夢淇是早有準備,難怪對方貴為影後,平時忙得不可開交,卻特意騰出時間來到魔都請他吃飯。
王默接過文件一看。
上麵主要寫著幾點內容。
一,若是雙方確定合作,那許夢淇必須無條件支持王默複出。
二,在一年內,王默需要給許夢淇寫至少3首歌曲。
三,在王默複出之前,王默給許夢淇寫的歌曲,其所有收益都歸王默所有。
四,若是許夢淇反悔,王默隨時可收回歌曲所有版權。
僅僅是這四點,相當於是讓王默在這次合作中,立在了不敗之地。
由此可看出許夢淇對歌壇的渴望有多大。
不過王默依然沒有輕易答應,他認真看了一遍文件,這才道:“淇姐,從內心上我是願意跟你合作的,不過此事我做不了主,還得公司來決定。”
許夢淇笑道:“隻要你同意,那就沒問題。”
顯然,她對這次合作有著十足的把握。
吃完飯。
兩人分別悄無聲息離開了飯館。
王默回到家後,第一時間便喊來了袁雄,將今晚許夢淇跟自己說的合作內容詳細說了一遍,同時拿出文件遞給袁雄。
袁雄看了一遍,臉上有著驚喜:“這種合作不需猶豫,答應就行了。”
王默有些奇怪道:“這種合作條件,許夢淇應該很吃虧吧?她怎麽會放棄那麽大的利益,隻為了跟我要三首歌?”
袁雄認真看了王默幾眼,這才沉聲道:“站的高度不一樣,看問題的角度便不一樣。許夢淇真的會吃虧?可站在她的角度看,她一點都不虧。”
王默不解。
袁雄解釋道:“首先,以許夢淇的身份地位,兩三首歌的收益對她來說並不算什麽,全給你也無傷大礙。至於助你複出,那也隻是舉手之勞而已。因為你的複出並沒有違背倫理道德,也不會違背官方規定。所以此事對她來說依然毫無難度。可以說,她真正付出,就是如果未來你涉足影視行業,她可以給你提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