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十一章:高仁和小傻子

字體:16+-

高明程坐在竹椅上,咕嚕咕嚕的喝完了一大碗茶水。

他早上就在高壯家吃了一碗粥,到現在確實也渴了。

喝完了茶,高明程開門見山的說道:“叔,我弄到了一些獵物,想賣了換幾個錢花花,想著叔你喜歡吃,就特意過來問一句。”

高明程拎著獵物,展示了一下,得意的說道:“還是活的呢。”

高守旺的目光落在那野雞野兔身上,幾乎沒有猶豫,開口就說道:“叔正想吃點野味呢,你這兩樣東西,叔要了!”

“飛霞,你去屋裏拿秤拿錢來!”高守旺吩咐著他老婆,他老婆也沒有二話,利索的去把家裏的秤拿來了。

如今豬肉的價錢在一塊五到一塊八之間浮動,魚折半,能賣到八九毛,具體價格看大小和品種而定。

至於這野雞野兔,在前世時,是受人追捧,價錢比豬肉高,但是這會兒其實不受鄉下人喜歡,因為肉沒有油水,所以價錢自然也不高,大致就和肉價差不多了。

董飛霞把野雞和野兔放一塊兒稱,一共隻有五斤八兩。

按照一斤一塊八算,高明程賺到了十塊零四毛錢。

高守旺沒有還價,高明程也不好多賺,主動抹了零,笑著說道:“叔,你給十塊錢就行。”

高守旺也沒有假客氣,笑著說道:“好,叔正好好久沒吃麻辣兔了,今晚叫你嬸收拾出來,你也過來陪叔喝兩杯!”

高明程愣了幾秒,沒想到他把獵物賣給高守旺,結果高守旺還喊他晚上來家裏喝酒吃肉。

但高守旺之所以對他這般客氣,也是有原因的。

半年前,高守旺到縣城買東西時,或許是露了富,被人給盯上了,在回村的路上,被一夥人圍住打了一頓,還要搶走他的東西和錢。

那會兒高明程和幾個朋友剛好路過遇到了,看到被打的是自家村裏的人,當場就帶人衝了過去,不但救了高守旺,還搶回了那些人搶走的東西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