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五百二十七章:吃肉,我所欲也!

字體:16+-

從樟樹回到村裏時,已是下午了。

這次沒有回縣裏,而是直接回村裏,一是把陳家兄弟送回家,二是把家裏的蜂蜜裝上,等到第二天,他還得去羊城。

這一趟來回就是五天,在路上時,更是有驚無險的度過兩次危機,隻有陳多福運氣不好傷了手腕。

不過五天過去後,傷口已經愈合結痂了。

高明程從房間裏找到那把蒙塵的鳥銃,將之遞給陳家兄弟,連帶著還有一小把子彈,和一些用剩的火藥。

“來,我教你們用槍,等你們身體狀態恢複好了,就輪流多練練,到時候找個東西做靶子,對著靶子射擊,等到射準了後,就可以拿著鳥銃進山打鳥了。”高明程把陳家兄弟叫到身邊來,和他們說著鳥銃的用法,然後又給示範了幾遍。

比起手槍,鳥銃在使用時,是比較複雜的。每發射一次,要經過裝發射藥、用搠杖搗實藥、裝鉛子、搗實鉛子、開火門、下點火藥、閉火門等一係列繁雜的動作。

陳家比較窮,陳多福兄弟兩個之前根本沒碰過鳥銃,雖然看別人開過槍,但那也隻是遠遠地看過而已。

現在高明程給他們演示時,隻覺得眼花繚亂,根本看不過來。

高明程沒辦法,隻能放慢速度,並且讓他們自己上手來做,隻有自己上手了,才能記憶深刻。

等把陳家兄弟教會後,劉嬸子已經笑吟吟的過來喊他們去家裏吃飯了。

今天吃的比平時稍微早點,這是怕他們一路開車回來會餓。

桌上的菜色還算豐富,關鍵是家裏的味道就是不一樣,能讓人多吃兩碗飯!

都說十裏不同風,百裏不同音,一地有一地的風土人情和吃食習慣,哪怕是同一個縣城,不同的村子,也有不同的習俗。

吃了晚飯後,高明程沒有久留,領著兩狗回到自家去休息,把空間留給陳家人,想必他們肯定有很多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