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零賣歌,倒不是純粹為了錢和洗脫抄襲的嫌疑,事實上他就是一個抄襲者,這個不用洗。有些事,隻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既然抄了一首,自然就會抄無數首。
當然,淩零並不打算以抄歌為生,他會嚴格控製數量,他賣歌主要的目的是為得到社會地位和擴充人脈。
一個有名氣的詞曲作家可以帶來不少便利,更容易結交精英階層,不要說什麽,找歌星合作就比普通老板要方便得多,而明星效應隻要操作得當,可以帶來不菲的收入,這些都是錢啊。
簽了合約,淩零讓姚書婷先回學校,自己則去銀行辦點事,離開的時候迎麵一個打扮時尚的女生推開玻璃門走了進來,淩零認得,這妹子是文曉彤的同班同學兼室友,付美娟。
“淩零,你怎麽在這?”付美娟對這位把自己比作影子的男生很感興趣,主動打招呼。
“哦,來這裏辦點事,再見。”淩零打完招呼,沒有多說,走了。
“再見。”付美娟看著淩零消失的身影,略有不滿的嘀咕道。
“美娟,剛才的淩先生你認識?”一位年輕的工作人員走過來問道。
“認識,同屆的校友,表姐,你稱他為淩先生?”
“嗯,他是客人,當然稱他為先生,他原來和你是同一間學校的啊。”
“表姐,你怎麽說話怪怪的?”
“美娟,我問你,你有多少存款?”
“我……大約五千左右吧。”付美娟認真想了想。
“真想不到你還沒畢業就有那麽多錢,我工作三年了,才存了一萬塊。”
“嗬嗬,表姐,原來你是萬元戶啊,失敬失敬。”
“屁的萬元戶,一萬塊連買個廁所的資格都不夠。”
“那也不錯了,我聽說很多人一年也存不了幾個錢呢。”
“那也是,比起那些月光族,我算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