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鍾後,安東尼的手下送來一份卷宗。
盧克直接接過卷宗查看,卷宗記錄了伯內特·科菲遇害的準確時間1984年3月14日,距離今天已經過去了三十九年。
案發地點位於亞特裏墓園。
根據卷宗的記載,3月14日下午六點,伯內特·科菲進入了墓園,因為遲遲沒有出來,司機進入墓園查看,發現伯內特趴在地上,背後插著一支弩箭,鮮血染紅了衣服和周圍的地麵,隨即,司機找到墓園辦公室撥打電話報警。
這一段記載雖然描述簡單,但盧克卻看出了一些問題。
首先就是死者的死亡地點,墓園。
類似於伯內特·科菲的身份應該是有保鏢的,想要殺他並不容易,選在墓園作案應該是早有準備。
這一點從作案工具上也能看出來,弓弩的威力和便捷性都不如手槍,但優點是聲音小,不容易被人發現,凶手作案後便於潛逃。
還有一點伯內特·科菲獨自一個人在傍晚六點鍾進入墓園也有點可疑,他為何要一個人進入墓園;而且一般去祭拜死者也不會選擇傍晚六點這個時間段,伯內特·科菲極有可能是為了避人耳目。
盧克繼續看卷宗,伯內特拜訪的墓地主人叫格雷絲·卡馬拉,是一名黑人女性,出生日期1950年,死亡時間1982年,3月14日。
格雷絲·卡馬拉還有一個身份是伯內特·科菲的秘書。
一個老板在自己的秘書死亡兩年後還特意趕去祭拜,足以說明兩人的關係非同尋常。
這或許就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伯內特·科菲死在了女秘書的墓地旁:三十九年後,兒子死在了女秘書的家裏,傳承的不僅僅是家族事業,或許還有相同的喜好。
根據卷宗的記錄,FBI在經過一番調查後,找到了兩個嫌疑對象,多利·法蘭奇和邁克爾·卡馬拉。
其中,多利·法蘭奇與科菲集團有生意往來,他的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最終被科菲集團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