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人是女受害人老公,漢斯·米勒
報案日期是8月7日,他回到家中發現妻兒消失。
洛杉磯縣警局展開調查走訪,據周圍的鄰居說8月6日白天有人見過三名受害人,推測三名受害人失蹤時間為6號晚上。
8月6號傍晚,鄰居見司機科爾·戴維斯進出過莊園,他是最後接觸過受害人的。
警方一直想找他談話,但一直沒找到他的行蹤。”
大衛問道:“受害人丈夫有嫌疑嗎?”
瑞德副局長說道:“我們最初也懷疑過受害人丈夫,但他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而且就算他要害死老婆,也沒有理由殺死孩子。
如果不是他一再堅持,這個案子很可能不會驚動FBI,我們洛杉磯市警局也不會介入。
如果不是縣警局耽誤了最初調查時機,這個案件當年未必不能偵破。”
盧克追問:“縣警局為何會耽誤調查時機?是人為原因,還是能力不足?”
“據我所知兩方麵都有,受害人丈夫經商失敗,夫妻感情出現問題,已經鬧到了分居,縣警局排除了丈夫的嫌疑後,以為妻子是離家出走,並沒有往搶劫和綁架那方麵考慮。
直到受害人丈夫利用人脈請FBI介入調查。”
馬庫斯聳聳肩:“哇喔,這麽說他還是個好丈夫。”
瑞德說道:“受害人顯然不這麽認為。”
馬庫斯道:“至少是個好父親。”
“卷宗已經看過了,接下來你們想怎麽調查,我想聽聽你們的計劃。
Come on,不要吝嗇表現自己。”瑞德望向眾人,見沒人主動說話,說道,
“副隊,你是第一個聯想起這個案件的人,你有什麽看法?”
“還是給年輕人一些機會吧。”副隊擺擺手:“盧克,你說。”
盧克思索了片刻:“二十年前,FBI和洛杉磯市警局都已經參與了案件調查。
能力肯定是沒問題的,沒有偵破隻能說線索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