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警事

第十八章 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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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坐船去上海,這種好事去哪兒找。

可每天都要坐船去,去了在外灘休息幾個小時就要回來,並且去時要在船上要做八個小時的筆錄,就沒想象中那麽好玩了。

老章那一組同樣每天去上海,但去的不是十六鋪碼頭,而是吳鬆口碼頭。

徐三野沒上船,不需要做沒完沒了的筆錄但也沒閑著。

他要整理從船上送回來的證據材料,要聯合白龍港派出所在售票室秘密取證,要查清楚每一個涉案人員的基本情況。

一轉眼十天過去了,李衛國和老章累得夠嗆。

用老章的話說,本來以為到了沿江派出所能享享清閑,結果比在四廠派出所都累。之前那麽多年詢問過的當事人和做過的筆錄,加起來也沒剛剛過去的這十天多。

“辛苦了,等這個案子辦完,請你們吃老酒。”

把老同誌累成這樣,徐三野多少有些過意不去,嘿嘿一笑,轉身看向堆積如山的筆錄材料:“明天一早就收網,我都安排好了。”

李衛國不放心地問:“人手夠嗎?”

“光靠我們幾個肯定不夠,昨天我去找過楊局,楊局讓刑偵隊配合,再從兄弟派出所抽調二十個幹警。再加上白龍港派出所那邊的幾個人,應該夠了。”

“楊局有沒有說怎麽處理那些票販子。”

“敢在這個時候投機倒把,隻要是有前科的,查實之後全部移訴。涉案金額大的,一樣移訴,要從重從嚴從速查處;之前沒被打擊處理過,但涉案金額大的,一律勞教。”

老章好奇地問:“那些為了點蠅頭小利幫著買票的呢。”

徐三野不假思索地說:“這要看他們的態度,要是主動自首,認罪認罰,積極退贓,可以從輕處理。如果拒不自首,先拘留,到時候看情況決定是勞教還是收審。”

李衛國低聲問:“涉及到的幹部職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