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警事

第四十八章 拉外援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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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點,局長辦公室。

政工室王主任正同教導員一起向局長匯報工作。

楊局搞清楚來龍去脈,微皺起眉頭:“李衛國來問的?”

“問是老李來問的,但這件事跟老李的關係應該不大。他再過兩年半就退休,哪會在乎這點榮譽,就算評個三等功對他也沒什麽意義。”

“章明東一樣不會在乎。”

“那這件事你們是怎麽看的。”

9.17特大倒賣船票案,涉案金額巨大。

本來局裏是打算給沿江派出所評功評獎的,結果徐三野不但突擊花錢,而且今天讓買這個東西、明天讓裝那個設備,花著花著遠超之前的預算。

如果沒“健全”財務管理製度,那不管沿江派出所在欠外麵多少錢,他徐三野怎麽欠就讓他怎麽還。

可現在健全了財務管理製度,並且針對維修執法救援船和建造相應的配套設施,局裏還專門成立了工程項目領導小組。

今後怎麽樣局裏可以不管,畢竟已經跟徐三野約定今後再依法創收依然按照“兩次五五分成”。

但正在進行的工程是局裏的,合同是局裏跟人家簽的,在合同範圍內的各類款項局裏要管到底,不然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臉。

那三十萬打水漂就算了,居然要倒貼七萬多,誰有心情再給他們評功評獎……

王主任越想越憋屈,抬頭道:“他這是伸手向組織要榮譽,別的事可以不跟他計較,這件事不能慣著他!”

“老丁,你說說。”

“幹出成績就要表彰,申請評功評獎無可厚非。”

丁教導員頓了頓,接著道:“並且現在需要表彰的不隻是他,白龍港派出所和客輪上的乘警也要表彰。

我們要是不申評,人家會申評。如果交通部公安局或者長航公安局給沿江派出所評個集體三等功,那這個笑話就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