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重、主母看起來脾氣也很隨和,家裏也沒有其他難纏的少爺小姐。
這種工作放在那些被雇傭的丫鬟看來,簡直是夢寐以求的活計。
放在牙行裏麵,能被一群丫鬟們搶破頭。
於是牙行的牙商也十分專業的替李氏介紹起了現今雇一個丫鬟的價格。
有經驗的大丫頭,每個月月錢五百文,食宿另需四百文,若是能管吃管住則可以省去這四百文。
若是幹的好了,主家也要有額外的賞錢。
賞錢多了,丫鬟幹的才會上勁。每年少說也要打賞個四五吊錢。
至於像年紀小一些,沒什麽經驗的小丫頭,待遇就需要再打個對折。
“您若是嫌貴,我更建議您花錢直接買下兩個丫頭。”
“年輕一些的丫頭最多幾兩銀子,若是姿色好一些的也不過十兩左右。”
“若是成年丫頭,我這裏倒是正好有幾個,價格都是圍繞十兩到二十兩左右。”
雇傭丫鬟和賣身丫鬟相比,的確是賣身的丫鬟更有性價比。
而且在封建社會之中,賣身丫鬟幾乎沒有任何人權,任主家隨打隨罵,隨意驅使。
如同一件衣物一樣,不過是被主家當作一件不怎麽值錢的物品。
但李氏也並沒有打算長久養兩個丫鬟。
畢竟李盛說不準哪天就能解決身上的官司。
朝廷也隨時可能大赦天下,到時他夫妻自然能再次相聚。
況且兩個孩子用不了幾年就會長大,到時候李氏的負擔也能大大減輕,不用費力再同時照顧兩個孩子的吃喝拉撒。
因此李氏在心中默算了一下,覺得雇傭丫鬟的價格大概和自己之前的預期差不了多少。
略微思索,李氏便說出了自己的需求。
要雇一個有經驗的大丫鬟,再來一個年紀小點的丫頭。
時間大概圍繞著一年到兩年左右。
“好嘞,我這就領丫鬟來給您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