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姐夫二字,劉薈有些困惑,卻沒有剛才的驚訝了。
困惑是,孟清水占據天時地利,是怎麽把盧安給弄丟的?還被孟清池給撿走了?
不驚訝是,劉薈很早就知曉盧安喜歡孟清池,當時高考後曾在百貨碰到過,盧安瞧孟清池的眼神和各種小動作無疑在表明,兩人關係匪淺。
事後,她就這問題問過盧安,盧安沒否認,而是默認了的。
可問題是,就算盧安和孟清池不清不楚,也做不來拋棄妹妹、光明正大和姐姐在一起吧?
真當孟家是病貓嗎?
以盧安的聰明勁兒,就不能像背地裏追求我一樣,同孟清池偷偷摸摸的幹活?
而非要去魚死網破,讓孟家姐妹互相撕破臉皮,讓大家都不好過?
怎麽看,怎麽想,怎麽衡量,劉薈都覺得這是一個蠢到極致的笨招。
要真這樣傻的話,她覺著呀,盧安同誌很難追上自己的咯,哎,讓你能看到,卻吃不著,我心裏怎麽這麽舒坦哩。
算了,看在自己穿了他那麽多衣服和鞋子的份上,就背後不編排他了。
劉薈的前後反應對比,孟清水鬱悶了:我分手了她吃驚,他和姐姐在一起卻不吃驚。
難道對方早就知曉盧安喜歡姐姐的事?
要真是這樣,那孟清水就可以把90%的概率升到百分百了,百分百肯定盧安和劉薈的關係曖昧。
至於到底是誰曖昧誰?
誰是主動方?誰是被動方?
孟清水已經有了答案。
這些衣服應該是盧安主動送的,以他的大方程度和性格,這完全像他的手筆。
就好比他送姐姐奧迪車和獨棟小樓。
就好比他送自己別墅。
送車送樓送別墅和送衣服何其相似啊,手段都沒變,就送的東西變了而已,這要不是盧安的傑作,她孟清水能把頭砍下來喂狗。
問題是,盧安送的衣服和鞋子,但劉薈卻真的敢穿,自己問起時,還沒有心虛避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