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外狂徒,又落網了

第135章 醫院太平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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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手裏突然少了一萬塊錢,那你可能會驚疑,然後探尋為什麽會損失,之後查出是小偷又或是自己遺失的情況便會選擇報警。

這就是所謂的家屬報警。

家裏的孩子,或者丈夫聯係不上,察覺到不對勁,那就去報警,讓警察去找!

但是

如果,自己知道家屬要有一段時間聯係不上呢?

比如,家屬提前知道對方要出國,又或是知道身處的地方電話聯係不上,那麽,在一個月的時間無法得到對方的信息的情況下,還會去報警?

“我們漏了一個問題!”

“之前,我們在思考,凶手是為什麽才會選擇吃人肉!”

許生恍然間陷入到一種奇怪的感覺,大腦無比冷靜。

“得出的答案是,可能是因為異食癖本身促使他們前去嚐試,隨後愛上味道!”

“單單以這點為基礎,來思考三個線索中間的不串聯性,我們思索不出問題。”

“那如果,給家屬同樣加上一個.原因呢!?”

李勝一頓,他看著麵前幾人,腦筋稍微一轉,瞬間想清楚其中的關聯。

“你意思是,既然家屬沒報警,那在對方思維中聯係不上伴侶自然是合理的!”

“而促使他們感到‘合理’的事件,便是所謂的‘原因’!”

“和凶手吃人的原因構成相同!?”

許生點了點頭。

他們之前一直在以第三視角查詢凶手等人的心理,卻忽略了受害者家屬的心理,隻思考為什麽不報警而沒想過‘合理性’。

往後推演,需要嚴絲合縫的邏輯。

那由‘果’推‘因’呢?

即使合理性不大,但依舊有可能!

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再怎麽匪夷所思,也是事實!

就像莫紮特和吳廣的癖好。

如果事情沒發生之前,有人指著莫紮特,說他喜歡吃米田共,那會有人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