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種職業很受人忌諱。
名為刑場行刑官,也就是影視劇中,手握大刀,在犯人脖子上噴一口酒的人。
這些人膀大腰粗,手上有一把子力氣。
這一職業又有幾種撈外快的方式。
大多數人都是收錢,然後讓犯人死的快一點感受不到痛苦,又或是收點力,多砍幾次犯人才能砍死。
不過,還有種很少有人知道賺外快的方式,那就是
“吃人!”
此時,醫院中,許生看著眼前的李勝,滿臉的認真,他一字一句說道:
“行刑官會將剛死亡的犯人,脖頸處流出的血液留下,專門販賣給自己的雇主。”
“這種血液被他們看做,是凝聚死刑犯壽命的精華,將其當做藥材吃下,可以治療疾病!”
“除此,還有人心,人肺,以及腎髒!”
“犯人的屍身會在暗處,宛若案板上待宰的豬一樣,等候周圍人瓜分!”
聽到這話,李勝的心頓時就涼了半截。
吃人
案子已經上升到這個性質了!?
要知道,西國的著名案例,傑夫瑞·萊昂內爾·達莫吃人的案子,至今為止被所有人記住,堪稱世界最典型的惡劣案件之一!
哦,傑夫瑞·萊昂內爾·達莫,這個名字可能沒多少人清楚,不過他還有個以他為原型創造的名字。
漢尼拔!
眼下,東國出現這種案子.
汗流浹背了。
真正的汗流浹背了!
李勝自己的心都有點虛,他看著手裏的文件,有些望眼欲穿。
明明線索有了,距離破案越來越近,但他卻有點發抖。
“這他們是認真的!?”
好半晌,李勝才回過神來,他舔了舔嘴唇,看著許生,呆愣的說道。
“殺人,吃心,真能治病!?”
能嗎?
“誰知道呢。”
許生擺擺手,不過他沒否定,反而是給李勝拋出幾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