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進京尋妻,老丈人竟是朱元璋?

第194章 殺雞也要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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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侍郎唐為,是進士出身,四十來歲,他去問了問,朝堂自然沒有規定收什麽過路稅。

對方倒是很蠻橫,說是縣令大人的意思,不交不準過。

白辰讓人給了錢,也就過去了,這些小吏,也不過是奉命行事而已,不是幕後主使。

“這是不是地方上太窮了,沒錢花,所以才這麽辦的。”

封文修開口。

“怎麽可能嗎?一個縣衙能有多少人的?不到一百人,怎麽可能會想不起,分明就是想要更多的。”

白辰冷笑,一個縣,養不到一百人的官吏,那絕對養得起,就是有人想發財,又沒有別的手段搞錢,就攔路收錢,這分明就是山賊嗎?跟劫道的有什麽區別。

這種行為,是會影響商旅往來的,

如果每個地方都收這種錢,那商業就不用玩了,掙的錢,還不夠交過路稅呢。

“今天就不用進縣城了,先找個村子借宿。”

白辰淡淡的說道,看看這裏鄉下的情況。

找了個村子借宿。

他們人也不多,借宿兩三戶農家就可以住下了,當然了,不白住,要給錢的。

應如是去敲了一家農戶的門,開門的是一個孕婦,大著個獨子,人比較瘦,分明就是營養不良。

給錢借宿,人家當然同意了。

隻不過進去以後,發現隻有孕婦一個人,白辰就問了問,家人呢,按理說,這麽大的肚子了,應該有家人照顧啊!難不成都出去幹活了。

孕婦一下子哭了起來,說是他丈夫,被抓起來了,正在服勞役,被抓的理由,是因為沒有錢交稅。

白辰就奇怪了,這農稅不高啊!他們朝堂定的很低的稅率。

結果仔細一問,那才知道,是交不起殺雞稅,家裏有一隻雞,殺來給孕婦補身子,結果因為交不起殺雞稅,就被抓走了,需要十兩銀子,才能把人給贖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