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不同的拍賣方式按照順序排列,這裏麵其實有很多的目的性,明確的目的性。
第一階段拍賣的是生活必須的東西,這些東西本身即使是二手貨,也有很高的實用價值,隻要定價不太過分,人們都能接受。
但它的拍賣規則是搶拍,誰先舉手就歸誰所有,這種搶拍方式會極大的催化人們不必要的衝動,有可能他們自己都沒有想好自己是否需要這個東西,在這種氣氛下就貿然的舉手了。
除了第一個人舉手成功之外,其他人的舉手都會以失敗告終,這也讓人們下意識的有了一種觀念,如果他們喜歡一個東西,一定要在第一時間舉手。
第二階段的競價拍賣是為了暗示這些錢來參加拍賣的人,通過事實告訴他們一個二手商品大致的價格是原價的多少才算合理。
每個人心裏都會有一筆賬,當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的區間是一個合理價格的概念深入到他們腦海中的時候,他們就會對二手商品到底該賣多少錢,有了一個大致的定位。
瞧,被激活的消費衝動,對價格定位的明確性,在這兩種概念的幫助下,第三階段的拍賣就成為了另類的焦點。
都不需要林奇安排人告訴他們,他們就已經開始在心裏對這些商品有一些估價,哪怕他們並不想買,他們也會估價,這是一種實時性的慣性思考行為。
當一個商品的報價低於了某個區間時,一個閥門就會被打開,消費的衝動會在遠高於預期的收益麵前不斷的高漲。
的確,這種競拍模式其實和第二階段的競拍模式差不多,前者隻要有一個人喊價,其他人不喊,一棟房子可能十塊錢就會交易掉。
第三階段也一樣,隻要大家都忍住,商品最後就會降到一塊錢,然後大家在爭奪這個機會。
但人性的複雜就在於難以揣測,還有自私,這也是林奇的二手商品交拍會的核心,自私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