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女朋友她爸說了,說在市裏舉辦婚禮熱鬧些。”
“什麽?兒子,你說什麽?在市裏辦婚禮?”聽完我這話以後,母親急得連問道。
要知道,在我們那窮山溝裏,隻要是兒子結婚就必須在自己家的老宅辦喜事!
“是的,媽,她爸說了,就在她家辦婚禮,他還誠摯地邀請您和我爸來參加呢。”
“不是,兒子,你先別急,我問你,自古以來隻有上門當人家的女婿才會在女方家辦婚禮,你,你告訴我,你是不是在外麵做了人家的上門女婿了?”
“這事不成啊,絕對不行啊!”
“我的兒子就是寧願打一輩子光棍也不能給人家當上門女婿,那可是賣祖宗的事情,是會讓我們一家人都抬不起頭來的!”
一聽我說要在女方家裏結婚,母親一連說了一大堆,生怕我成了人家的上門女婿!
這種結果我早想到了,隻是我沒有想到母親的反應也如此強烈!
這更加堅定了我要編出一個理由的決心。
“媽,您別急,您別急,您先聽我把話說完嘛。”
“好,你說,不管怎麽樣都不能倒插門,那多丟人啊!”
“媽,我的好媽媽,兒子我也是成年人了,又豈能不知道這些呢。”
“再說您和我爸辛辛苦苦地把我拉扯大,多不容易啊,我又怎麽可能去當人家的上門女婿呢?”
沒辦法啊,我得先穩住我媽!
“算你小子還有點良心,兒子啊,那你剛才說的要在女方家辦婚事的事情又是怎麽回事呢?”
“是這樣,媽,她們家沒有兒子,就兩個女兒,所以就想著熱鬧熱鬧,先在她們家辦一場婚禮,然後再回我們農村補辦一次婚禮。”
我盡量自圓其說。
“哦,原來是這樣啊。”
“這樣倒也說得過去,兒子啊,剛才你可嚇了媽一大跳,媽還以為你要去當人家的上門女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