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座村廟作為第二案發現場,無論李特,還是馮玉梅,亦或者李飛,都曾經逗留過。
馮超在這裏發現了馮玉梅擊打李飛頭部的作案工具,又在廟裏發現了血跡以及處理傷口的各種殘留醫學物品。
所以這個地方應該算是第二現場。
按照規定,案發現場需要一直受到保護,根據案件性質和進展不同,解封時間也有所不同。
以目前這個案子來說,短時間內想要解封並不太可能。
非但如此,考慮到這裏的村民並不是很守規矩,而且他們也參與了打砸收購站的違法活動,所以連外麵的警戒線都沒有撤掉。
許落並不想壞規矩,但他必須親自看看這個地方。
保險起見,他還是用兩個塑料袋充當鞋套,將雙腳套了起來,再用一個當頭套,避免頭發掉落在現場。
一切準備就緒,他才走進了這座村廟。
這地方是李特成長的地方,是他曾經的住處。
如今除了是村廟,還是許落坐堂問診的中醫館。
這個中醫館並非鄉村衛生室,而是李特自己開的中醫診所。
令許落感到意外的是,本以為這是一家黑診所,沒想到李特竟搞了個正兒八經的營業執照。
而他公示出來的是中醫專長醫師證,是中醫領域確有專長方向的執業資格證書。
這就有點匪夷所思了。
雖然許落沒有專門去了解過這方麵的信息,但照著常識來推斷,這種證件應該很難取得才對,更何況李特還是個刑滿釋放人員,而且出獄也不久。
為此,許落還專門在網上搜索了一番,確認要考這種證,需要師承關係,需要數年甚至十數年的臨床實踐,還需要進行省級中醫藥機構的考核等等,條件不可謂不苛刻。
至於李特為何能在短時間內搞到這樣的證件,許落也沒有去深究,起碼現在暫時還不會去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