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海體育對快船的競購,林大浪並沒有直接出麵,說白了林大浪要是出麵了,長海體育就會被直接踢出去,原因就是NBA現役運動員不能兼任球隊老板的潛規則。
所以,林大浪隻能是躲在背後,略微有些延遲地掌控著這次的收購。
競購剛剛開始,大衛·格芬和奧普拉·溫弗瑞組成的財團就宣告出局了,說白了,就財力而言,這兩位都不夠資格坐上談判桌。
率先出價的是史蒂夫·鮑爾默,他想都不想,直接砸出20億美刀。
接著,奧普拉·溫弗瑞這位知名的脫口秀女主持就宣布退出了,她搖頭:“史蒂夫·鮑爾默瘋了,以快船的營收,20億美刀?那太多了,太瘋狂了。”
也有體育經濟學家分析史蒂夫·鮑爾默的想法:“隻能說,一位巨富掏出了一點零花錢,想給自己買一個奢侈一點的玩具,他壓根沒想過要通過快船賺錢。”
的確,從這個時間段快船的營收分析,購入快船後如果還想賺錢,花個10億美刀基本就已經是極限了,如果是太過看好這支快船的未來下點血本,最多也就出到15億美刀左右。
格蘭特·希爾和拉裏·埃裏森組成的財團,就出到了16億美刀,雖然明知道他們的出價低於史蒂夫·鮑爾默的出價,他們還是把報價發給了唐納德·斯特林和聯盟。
說白了,眼下這局麵,快船到底賣給誰,已經不是唐納德·斯特林一個人說了算的了,聯盟在其中的話語權也很重。
萬一聯盟就是不願意史蒂夫·鮑爾默這個外行人參與到NBA聯盟的遊戲中呢?
不過顯而易見的是,聯盟是不在意快船的下一任主人是不是外行人的,他們隻在意快船的下一任主人是不是肯砸錢、肯投入。
史蒂夫·鮑爾默無疑是願意投入的,否則他也不可能一開始就報價20億美刀。
並且,從財力來說,作為微軟股東之一,史蒂夫·鮑爾默的財力,自然是沒有任何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