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約束商賈行為,臣以為關鍵在於立法與執法。應製定完善的商賈法度,規範其經營行為。同時,加強執法力度,對違法違規者嚴懲不貸,以儆效尤。”
“至於商稅的收取及其標準,臣認為應兼顧武朝需要與商賈承受能力。稅率的製定應合理,既要保證武朝國庫收入,又要避免給商賈造成過重負擔。”
“可依據商品種類,交易量,利潤水平等因素設定不同的稅率,實行差別化征稅。同時,加強稅收征管,確保稅款應收盡收,防止偷稅漏稅現象的發生。此外,還可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商賈投資興業,擴大經營規模,促進商業經濟的持續繁榮。”
範蠡的回答條理清晰,見解獨到,贏得了秦川及滿朝文武的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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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的目光轉向了諸葛亮與劉伯溫。
二人立刻會意。
諸葛亮首先開口,分析道:“陛下,範蠡大人所言極是,商稅的收取確需兼顧國家財政與商賈利益。”
“臣以為,在設定稅率時,除了考慮商品種類,交易量和利潤水平外,還應關注市場供需狀況及經濟周期變化。在需求旺盛,經濟繁榮時期,可適當提高稅率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而在需求疲軟,經濟低迷時,則應適當降低稅率以減輕商賈負擔,刺激商業活動。此外,對於新興行業或具有戰略意義的商品,可給予稅收減免或優惠,以鼓勵其發展壯大。”
劉伯溫接著補充,道:“陛下,諸葛大人所言極是,在具體操作上,臣建議建立一套靈活的稅收調整機製,根據市場變化和經濟形勢適時調整稅率。”
“對於商稅的收取,應注重公平與透明,確保所有商賈在同等條件下承擔相同的稅負,避免稅收歧視和腐敗現象的發生。至於具體的稅率標準,臣認為應結合各地商賈利潤,製定出一套符合武朝稅率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