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豔陽高照的秋日。
雞田縣衙門前的鳴冤鼓被王順敲得震天響,引來附近的人們驚奇的目光,紛紛圍了上來,七嘴八舌地議論著。
“王員外這是又鬧哪門子邪了?”
“誰知道嘞,搞不好是小妾跟人跑了,要麽就是被綠了。”
“噓,小聲些,那王員外跟李主簿是莫逆之交,被他聽到了,有你好果子吃……”
……
小半刻後,史縣令升堂審案,接了王順的狀子,隻看了一眼就覺得頭疼了。
原來王順狀告之人正是昨天下午剛跟史縣令談完一筆大買賣的陸寧,史明洪是真的不想接這個案子。
可人家王順是正經八百敲鼓遞狀子的,他就是再頭疼也躲不過去。
何況王順平時也沒少給他送禮,所以,“啪”地砸了一下驚堂木,高聲喝問:“王員外,你要狀告陸寧一女二嫁,可有證據?”
“草民有證據,此婚書乃小人與那陸家之人共同寫下的,大人明鑒。”
說著話,王順把早就準備好的他要娶越芊麗為妾的婚書遞到了史明洪麵前。
史明洪的眼皮跳了好幾下,按下婚書不提,連著問了好些個問題,最後實在沒啥可問的了,又一次拍起驚堂木,“來人,去將人犯……去將陸秀才請到公堂。”
陸寧不慌不忙地來了。
上堂後麵對王順的指控,從懷裏掏出自己寫的那份婚書,“史大人,我家那個姓費的姨娘自作主張將我大嫂許給王順為妾,此事我已查清,並處置了費姨娘。我手上這個是京都承天府核對過的婚書,要比王員外那一份早上數月,故而,我以為王員外這是誣告。”
王順自然是不服的,據理力爭,打定了主意要讓陸寧下獄。
他昨天就聽說了有關封家三兄弟的市井謠言,原本是沒怎麽當一回事的,他心裏隻惦記著越芊麗,時時刻刻都在琢磨著怎麽樣才能把人搶到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