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李小雪風風火火跑到《龍國日報》報社,遞交了辭職報告。
“李小雪,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哪像你這樣,辭職馬上就要走的!”
“我絕不同意你離職!”
李小雪將工作證、記者證之類的統統放在桌子上,笑著說道:
“主編,我真有重大的事情,必須離開!”
“不可能!除非你不要工資,不要獎金。”主編冷冷說道。
李小雪從二毛國采訪回來,給報社找回來有重大價值的新聞,報社獎勵了她3000塊。
再加上她的工資1000塊,總共有4000塊在報社。
因此,李小雪這樣離職的話,一定會心疼這麽多的錢。
畢竟94年的工資水平,大都的普通工人也就700左右。
主編以此為要挾,李小雪就得乖乖地等一個月之後再離職。
誰曾想李小雪連眉頭也不皺一下,麵帶微笑地說道:“主編,那就這樣說好了,再見!”
主編:“???”
“這是什麽人哪,這麽多的錢,說不要就不要了!”主編這是極為鬱悶啊。
第一次碰到這樣豪爽的姑娘!
她這不是來上班,是來體驗生活的吧?
看著李小雪高高興興地離開,主編氣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你這樣搞吧?那行,我一分錢的工資也不給你!
說著,主編打了一個電話給總編。
“小丫頭這麽快就走了?”總編一點也不意外。
“是的,總編,她今天早上將證件交過來,說必須馬上離職,這完全不把咱們的製度放在眼裏嘛!”
“我和她說必須等一個月,否則就扣除工資和所有獎金,誰想她非常高興,扭頭就走了。”
“總編,一定要給李小雪一個教訓,她的工資和獎金絕不能發給她!”
主編得意揚揚,心想總編一定會同意他的建議的。
因為李小雪實在做得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