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客棧

第67章 (案五)家宴(四)

字體:16+-

晚飯前沈碧英忙著宴會的事脫不了身,便差了霜秋來將那三封信都送了過來。夏寶珠和唐青柳將三封信平攤在桌上挨著仔細檢查。

三封信的字跡均不相同,落款也都不一樣。第一封信的落款是“吳攤”,第二封信的落款寫著“野雁”,第三封信的落款便是他們早上看過的“傅薄幸”。

若不是真的死了人,唐青柳都快覺得這三封信真的是惡作劇了。畢竟這三個落款上寫的人都是死人。“吳攤”是個好賭的飛賊,因為手特別快,所以道上都管他叫順哥,兩年前因為被雲洲最大的賭場抓到他出老千,砍了一雙手後沒兩天就死了;“野雁”則是一名擅長用毒的女子,她自負美貌,便常常勾搭有婦之夫,後被一官員看上納她為妾,結果遭到原配妒忌,五年前被一杯毒酒給藥死了。

他們仨唯一的共同特點,就是在江湖上有些名聲。隻是不知為什麽凶手要用他們的名字作掩護。

眼見三個的筆跡都不同,唐青柳有些緊張地猜測:“姐姐,這別是個團夥作案吧?”

“這是同一個人寫的,隻不過刻意換了字跡,”夏寶珠解釋道,“大哥和二妹妹都說過的,字好不好看,筆劃上最不好把握的就是撇捺。你看這三封信上所有的捺的收筆,筆鋒都是一樣的。所以能肯定這是一個人寫的。”

唐青柳再次拿起兩封仔細看了起來:“還真是這樣!姐姐你好厲害啊!這都能看出來!”

“爹爹希望我繼承他的字畫店,所以教過我一些看字畫的本事。隻是我無能,也就堪堪學了些皮毛,”夏寶珠又拿起信封,“若是爹爹還在就好了,我對紙和墨水實在是沒什麽研究,最多也就看得出三個信封和三張信紙分別都是一樣的材質,至於墨水,完全沒有想法。”

唐青柳真心誇道:“這已經很厲害了姐姐,我反正是什麽也沒看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