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話一處,在場幾人皆驚。
變節的是曹懷興,而不是李琪?
在徐安的推測中,殺死曹懷興的凶手,正是頂替自己姐姐身份的李琪。
而在她殺人隱罪的過程中,為撇清嫌疑,設置了兩重保險,也為曹懷興製造了兩個“死因”。
第一,中毒而死。
第二,遭人仇殺迫害而死。
最終,不論大理寺如何定性死因,都與她毫無關係。
其一,曹懷興若是被定性為中毒而死,他的胃裏有河豚的內髒,說明是有人故意謀害,令他誤食了有毒之物,或者脅迫吃下。
那麽,案發當天接觸過豚魚之人,除了曹懷興,就隻有侍女秋竹。
繼而,緝捕隻會懷疑秋竹是凶手,不關李琪任何事。
而秋竹殺人的動機,李琪也已經準備好。
不出意外的話,迷暈秋竹之人就是李琪,在她身邊留下金條之人,也是李琪!
目的是營造出,秋竹為財毒殺人的假象!
李琪與秋竹主仆已久,深知秋竹私下的小動作,她知道秋竹一直有偷喝名貴茶水的“習慣”,便事先在茶葉中下藥,迷暈了秋竹。
而後在她身邊留下一盒金條,秋竹貧苦人家出身,過慣了拮據的生活,見到大批金條...必起貪念,從而私藏起來。
這就正好給了李琪嫁禍的契機。
隻要案發現場被發現,緝捕追查到那盒金條,秋竹為財殺害主家的“事實”便可成立。
李琪假扮成受害者,可置身事外!
其二,曹懷興的死因,若被定性為死於頸部的刀傷。
那麽,根據現場遺留下來的弩箭、刀痕和血足印,便會將矛頭指向軍器監,同樣不會懷疑到李琪身上。
李琪如此做的原因,不疑有二,就是要借曹懷興之死,除去軍器監的某人。
而這個軍器監之人,將被誣陷為與秋竹一起為財殺人的同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