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史大官人

第67章 行動之前,收了兩個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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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涉及官員的職務犯罪,可分行賄、受賄、索賄,以及資產侵占、舞弊弄權...等等好幾種。

行賄與受賄,自不必說。

單說索賄,原則上如果遭遇索賄,行賄人不具備主觀意願,而是經由受賄人強行逼迫所致。

那麽按照大乾律例,是可以免罪的。

蘇家身為揚州首富,乃官宦之家出身,頗具底蘊。

即便早已棄仕從商,卻也不是隨便一個官員就可以欺負的。

縱然是身居戶部侍郎的魏千裏,也不行!

蘇喆浸**揚州數十年,商海浮沉,早已練就了一身狡黠鬼精的本事。

曾經的蘇大會長在揚州,那可是黑白兩道都要給麵子的存在。

如今雖已淡出幕後,但本事並沒有丟,區區的京城惡霸...他豈會放在眼內?

之所以任由他們打砸、欺辱,不過是為了一勞永逸,除去禍根!

這些惡霸來到梧桐巷府中打砸,便形成了一個“假象”:蘇家勢弱,遭遇霸淩。報過官府無用,就隻能自己尋求方法解決。

而這個解決方法就是,被迫向魏千裏及其幕後之人行賄。

魏千裏若是因此收了蘇家的錢財,那麽就坐實了受賄的嫌疑。

到時,徐安這個兩院監察使再通過“舉報”,以貪贓受賄之名查辦魏千裏,則禍根必除。

在此之間,蘇喆雖有行賄之罪,但正如之前所說,他是遭遇了霸淩威脅之後,才出此下策,主觀上並不想行賄!

梧桐巷府邸遭遇惡霸打砸,就是佐證!

蘇喆是無奈而為之,無可厚非。

再將打砸的那些惡霸與魏千裏聯係到一起,認定蘇喆為遭遇索賄,則魏千裏百口莫辯,人證物證皆有。

人證便是蘇喆,物證就是他送給魏千裏的錢財。

至此,蘇家全身而退,魏家下獄。

不得不說的是,蘇喆這樣的安排...乃上佳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