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從拯救崇禎開始稱霸全球

第41章 本宮隻想還百姓正義,讓公平不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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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大人,叛國者當如何?”朱慈烺突然問道。

許章愣了一下,道:“當斬!”

朱慈烺這話並沒有放低音量,說得很大聲。

朱常洵自然也聽見了。

“朱慈烺,你敢!我乃大明親王,你敢殺我!”

許章和曹變蛟再次額頭見汗。

許章急忙跪下道:“殿下,您確實不能殺福王!”

“他叛國,我為何不能殺!”

“洪武皇帝製定過律法,皇室成員免受普通律法懲罰。即使有大罪,也應被宗人府審理,貶為庶人之後,才能接受律法懲處!”

朱元璋是一個非常護犢子的皇帝。

為了防止未來皇家血脈觸犯律法被懲罰,特意下了這麽一條指令。

說到底,皇室成員是否被懲罰,隻能由當朝皇帝來定奪。

哪怕福王叛國,也應當被移交宗人府。

確定其罪責之後,再由皇帝貶為庶人,從而被懲處。

除此之外,沒有任何人有資格懲處親王。

可,朱慈烺偏偏不信這個邪。

“許大人,這朱常洵,犯的可不僅僅是叛國罪,黃麒英!”朱慈烺大聲喊道。

“在!”

“念!”

“是!”

黃麒英拿著一張布帛,站到高處,大聲念道:“崇禎十四年立春,吾等受命令調查福王朱慈烺,暗中問詢。以確定的有,朱常洵強搶民女,數年來近百次,被搶民女皆不知所蹤!

衙門賬房處調查,福王朱常洵強占良田兩萬餘畝,周圍皆是福王之所,讓上千百姓流離失所。

夜不收得福王府內賬單,根據調查,福王府數次征收苛捐雜稅,且持續數十年。和洛陽衙門數崗位官員以權謀私,蒙蔽聖聽,欺上瞞下!

拒百姓實名舉報,福王草菅人命數十起,這還是近三年的數據,以往不可查,但幾乎每年都有百姓闡述,常有人死於福王府。

以下,乃福王收受賄賂,隨意征收苛捐雜稅的證據。以下,乃福王草菅人命,人口買賣,強搶民女關聯百姓之證詞,身後,乃近三年裏,被福王草菅人命的家人,他們乃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