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宣判張耀揚犯故意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我不服,他要強**女朋友,我是正當防衛,憑什麽判刑!!”
張耀揚憤怒地咆哮著,他寒窗十年,若是背叛入獄,整個人生都毀了。
張耀揚看向了證人席的李小冉。“小冉,你說句話啊!”
這時,證人席的李小冉站起身說道:“張耀揚,我們隻是同班同學,王浩才是我的男朋友,我們倆是一起去開房的,不存在脅迫,你就是嫉妒王浩才打傷的他。”
這時,被打傷的王浩豎起一根中指,譏笑道。
“張耀揚,這就是打我的下場!”
“你以為李小冉會喜歡你這種鄉巴佬?”
“別做夢了!”
“一直臭水溝裏的癩蛤蟆,也想睡天鵝?”
“去監獄裏做你的白日夢去吧!”
……
五年後,錦城監獄。
“耀揚,明天就出獄了,開心不?”
“開心?”
青年躺在那,自嘲地笑了。
他叫張耀揚,出生於錦城農村,父母早逝,從小在舅舅家長大。
張耀揚也很爭氣,高中時成績年級前十,還跟班花李小冉兩情相悅,約定一起去濱城讀大學。
五年前高考結束,全班同學出去慶祝。
可令人崩潰的是,班長王浩灌醉了李小冉,帶到酒店去開房!
得到消息的張耀揚衝進酒店,衝冠一怒為紅顏,把王浩的兩顆大板牙打飛了。
按理說,隻要李小冉作證自己被王浩侵犯,張耀揚是為救她才動手,說不定能判個見義勇為。
可開庭後,李小冉卻說自己和王浩是男女朋友,和張耀揚根本不熟。
最後,張耀揚因故意傷害罪被判五年。
他永遠無法忘記,那日在法庭上,李小冉冰冷的目光,還有王浩那得意的神情!
這五年的青春都在監獄裏度過,錯過了大學生活,也錯過了最美好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