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敏之站在牢裏,看著她雙目緊閉的樣子,不禁啞然失笑。
人有時候很愚蠢,以為懲罰了自己,就會得到旁人的同情和理解,殊不知,更多的時候,旁人會利用你的懲罰,為自己謀取更多的利益。
她走過去,坐到了鄧妍君的身邊,輕聲問道:“縣主之前應當十分喜歡他吧,否則不會為了他,將整個家族拉進漩渦裏。”
“我沒有。”鄧妍君驀地睜開眼,咬牙切齒地說道,“我恨他!”
這種人,當然要恨。
張敏之從卷宗裏頭已經知道她和那名男子之間到底發生過什麽樣的事情了。
正如張敏之之前所預料的那般,老國公爺口中的第一次提親並不是鄧妍君和周振湘第一次見麵,也不是周振湘第一次上門提親了。
要說起來,上一次應該是在幾個月之前,周振湘第一次進入國公府,就將自己的身份說明,為的就是要老鄧國公履行當年的承諾,將鄧妍君嫁給他。
老國公爺將這個女兒當成了掌中寶,千寵萬愛,一見到周振湘一副窮酸模樣,哪裏會同意,立刻將他趕走了。
周振湘心情沮喪,在路邊想要尋思,巧得很,就遇到了鄧妍君進香回城,她出手將他救下,問明了情況,才知道這位竟然就是自己的未婚夫,心中深感詫異。
這個時候的周振湘在鄧妍君眼中,也不過是一個長得好一點的年輕人罷了,聽說他家道中落,如今一無所有,卻有滿心的抱負,她不自覺就想到了話本的情節,忍不住就告訴周振湘自己的身份,同時給了他一些銀兩,令他好好讀書,考取功名。
周振湘先是拒絕,架不住鄧妍君的堅決,這才收了銀兩,二人分別之時,鄧妍君原本以為不會再見,不曾想第二次進香的途中竟然又見到了他,周振湘據實以告,說自己是特意在這裏等她的,為的就是將一樣東西交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