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婧夢的比羅浩的還要短。
去年九月二號那天晚上,下班之後,我立馬就回家了。
因為那天是我的生日。
我知道鍾褚約了高丘,也知道那天晚上,兩人之間,必定會掀起一番腥風血雨。
我不能被辭退,我還有很多弟弟妹妹要養,說我自私就自私吧,想讓我走也不是不行,給賠償金啊,大家好聚好散。
夫妻隻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尚且會各自飛,更何況,我們連夫妻也不是。
我們隻是朋友,不,現在已經不是了,隻是曾經是朋友而已。
那我還管你幹什麽,你沒有錢,那是你的事。
我沒必要為你沒錢買單。
從公司回去之後,我去了一趟超市。
買了我最喜歡的羅氏蝦。
六十塊一斤的羅氏蝦,在平常我根本不舍得吃的。
但是畢竟生日嘛,還是得好好犒勞自己。
除了羅氏蝦,我還買了一斤豬頭肉,半斤花生米,還有一瓶紅酒。
回到家之後,我便開始享受一個人的生日餐。
那晚,我哪兒也沒去,我喝醉了,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醒來。
醒來之後,我接到了助理的電話,我才知道,昨天晚上,高丘把鍾褚殺了。
我以為,高丘發起瘋來,頂多隻是會把鍾褚打一頓。
但是我沒想到,他竟然敢殺人。
他怎麽能做出這樣的事呢?
這個惡魔…
高丘大腦一片空白,差點就暈倒了,他拿著紙張的手在發抖。
怎麽會這樣?
於婧夢九月二號那天晚上,不也是去了龍翔別墅嗎?
為什麽她寫下來的,跟電話裏潘明說的不一樣呢?
她不僅去了龍翔別墅,還買了刀,還試圖從水管爬進鍾褚的別墅裏。
最後被龍翔別墅的物業逮了個正著。
高丘怎麽都不相信,他們寫下的那些字,就是前兩天,高丘對他們嚴刑逼供的時候他們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