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曲當然能賺錢!
《廣東愛情故事》這首歌給廣東雨神帶來了一個多億的收入。
紅了的歌,哪怕隻有一首,基本上就可以吃一輩子,靠賣各種版權、使用權。
尤其是現在進入數字化時代、版權時代!
“這首歌挺土嗨的…”
“我知道,但是《江南style》不也是土嗨風格嘛,我就一個要求,全力推廣這首歌!”
“…行吧。”
馬昊有點擔心評論界的聲音…
《海草舞》確實是一首土嗨的氣氛歌,沒什麽營養…
鐵定會有媚俗、圈錢一類的爭議。
不夠主流…
沈良挺無所謂的,本來就是圈錢之作!
其實,我們經常聽到一些歌手在台上動情地呐喊“音樂是我的夢想”“我就是想唱歌”,但是,如果這個夢想注定不能養活你,你還會這樣投入嗎?
做音樂並非那麽令人絕望,雖然做音樂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不能直接賺錢,但卻可以間接賺錢呀。
因為他們的目標不是單純的歌手,而是明星。
很多時候,他們隻是想通過唱歌,拿到一張進入娛樂圈的入場券。
一旦成了所謂明星,賺錢不就簡單了嗎?
唱歌不賺錢我拍戲,拍戲不行我上綜藝、接商演,搞得好再代言個產品什麽的,實在混不下去我開直播,唱歌,帶貨,總比沒入過圈的強很多吧?
對了,代言。
馬昊說了一個事:“有一個飲料品牌找你代言…”
“百事可樂?”
“…百事一般都找最火的那個,你還差了點…”馬昊打擊了一句,然後才道:“是屈臣氏蒸餾水!”
沈良眼睛一亮:“蒸餾水?”
“對…要是不合適的話,我就推了?”
“不用,代言費多少?”
“半年300萬…他們開的價碼挺高的…所以,我才問你的!”
“300萬…”沈良算了一下自己的價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