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雨疏風驟,濃睡不消殘酒。試問卷簾人,卻道海棠依舊。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
江州城,林氏典當鋪的朝奉仔細端詳這張麻紙上的小令。
他雖然沒讀過幾年書,連道試都沒過,但還是能品味出這首小令的優美處。
讀起來朗朗上口,唇齒留香。
可惜麻紙的吃墨力差,紙上的文字不能體現出這首詩的優美。
但是一筆一劃端正古樸,足見寫小令的人,書法有一定的造詣。
看著眼前衣著普通、麵容有些蒼白的瘦削少年。
林朝奉詢問:
“敢問小郎君這首小令是何人所寫?”
“我家先生犯了酒癮,於是寫了這首小令,想用來換一壺酒錢。”
林朝奉有些驚訝,“典當這個,隻為了換一壺酒?”
少年點頭。
他似乎不善言辭,有些木訥。
林朝奉沉吟道:“那我做主,兩百文收下這首小令,可以嗎?”
典當鋪自然不是什麽東西都能典當,不過這首小令,他想著小姐應該喜歡。江州人善歌舞,有飲水處,都有人唱詞。
這首小令朗朗上口,如果是舊詞,他早已聽過。
如此看來,自然是新詞了。
花兩百文收一首小令,討得小姐歡心,對他這個朝奉多少是有些幫助的。
少年遲疑道:“可是這一張麻紙都值三十文了。”
紙張製作不易,麻紙雖然比不上如今較好的左伯紙,卻也值三十文錢,乃是城裏人家幾天的口糧。
因為麻紙吸墨的能力較差,字跡較大,而且這張麻紙比正常麻紙尺寸要小。
所以一首小令寫下來,差不多占據了一半有餘的篇幅。
“那我再添二十文如何?”
“行。”少年沒有再討價還價。
林朝奉對此也表示滿意,然後自己掏了錢。
這個交易是不入當鋪的。
若是用當鋪的錢,拿當鋪的東西去小姐麵前討喜,豈不是自找沒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