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經紀部和內容事業部之間的矛盾,已經鬧到巨星上下人盡皆知的地步。
員工們每天夾著尾巴做人,因為他們清楚事情鬧得這麽大,公司一定會給出一個官方處理方案。
矛盾又集中在兩個最重要部門的老大身上,稍有不慎,很可能要覆滅一整個部門,一朝天子一朝臣,萬一換了老大,整個部門的命運都會蒙上一層陰影。
而兩條大腿無論誰短了一截,又都會影響到其他兄弟部門身上所以員工們每天都很驚恐。
膽戰心驚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太久。
在事發一周後的某天下午,一封大家期盼已久的全員郵件出現在工作郵箱內。
郵件中詳細描述了事件的起因——公司簽約藝人樂言和公司某綜藝導演在拍攝現場發生了口角,雖然雙方很快解除誤會,但這次矛盾給公司聲譽帶來了極大的影響。
經公司高層和相關部門多輪探討,現將處理結果公之於眾:
某導演未經允許擅自對外泄露藝人素材,涉嫌嚴重違紀,罰款5萬元,公司監管部門已介入事件對該導演進行自檢,自檢結果將在日後向全員公布,若發現其他違紀行為會視情況移交司法部門,並解除勞動合同。
經核實,原內容事業部經理田妮存在嚴重管理疏漏,即日起田妮不再擔任內容事業部經理職位,調離至集采部,負責內容項目采購事宜。
任命原總編部負責人劉敏為內容事業部經理,主持內容事業部日常工作。
樂言做為公司股東,在明知下屬犯錯時沒有主動及時履行管理職責,甚至與某導演產生更加激烈的矛盾衝突,起到了反麵帶頭作用,罰款5萬元,若再有類似事件發生,視情況剝奪其股東身份。
集團副總經理季學禮監管不利,承擔連帶管理責任,罰款2萬元。
以上請全體員工悉知,並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