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春秋和特緝隊副隊長趙越等在酒吧門口,夜色下的霓虹燈將他們的身影拉得長長的。
五輛警車在路邊一字排開,車燈閃爍,充滿威嚴。
部分武警在警車和門旁警戒,形成嚴密的防線。
魯春秋緊盯著酒吧門口,緊皺多日的眉頭舒展開,臉上帶著難以掩飾的喜色。
趙越則是一臉凝重,他不斷地與手下確認著情況,目光透過車窗在蕭逸青等人身上來回掃視。
四個男人的衣服全被脫得隻剩背心褲衩,雖然被綁著雙手,但眼神中無一不透露著不甘與掙紮。
“你們知道我是誰嗎?敢抓我?敢脫我衣服?你們找死!”
蕭逸青仍然不知死活,狂妄地叫囂著,“把手銬給我打開!把手機還給我,我要給我爸打電話,讓他找人來弄死你們這些渣渣!”
在抓捕過程中,警察要求嫌疑人脫掉衣服,主要是為了檢查其身上是否攜帶任何可能用於自殘或逃脫的危險物品,如金屬物品、尖銳物品等。
這些物品如果被嫌疑人攜帶,可能會對抓捕過程造成安全隱患,甚至威脅到警察和其他人員的安全。
所以蕭逸青四個人被趙越他們從包間裏帶出來時,就都光著膀子赤著腿,一個個凍得瑟瑟發抖。
其中,在叢天舵的外套口袋裏,趙越收繳了一把手槍。
叢天舵當時之所以沒來得及反抗,是趙越和魯春秋破門而入時,這貨正趴在一個女孩身上做活塞運動。
此時,聽到蕭逸青的叫囂,除了叢天舵,其他兩個同夥也跟著幫腔。
“你們為什麽抓我們?給個理由!公安怎麽能亂抓人?”
“就是,我們就喝酒找樂犯法嗎?回頭等我投訴你們!”
叢天舵心裏有鬼,態度倒相對老實,縮著脖子眼珠子滴溜轉,最終憤恨地看著蕭逸青,“你他媽別嚷嚷了,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