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我女兒聰明。”
張紅霞笑眯眯地誇讚李秋月,打小頭腦就聰明。
方林冷漠道:“李秋月,你腦子沒病吧?”
“想要離婚,就光明正大地離,我不可能以這種自汙的方式,成全你和某人。”
“我能讓你回城端鐵飯碗,同樣能讓你跌入萬劫不複的深淵!”
離婚在方林而言,不存在任何的影響。
前提是。
不可能犧牲自己的名譽,成全負心人。
“要離婚,就按照正常程序走,不想離婚,你就天天鬧吧。”
“羞辱烈士子女會有什麽下場,你自己掂量著來!”
說罷,方林拎起放在**的軍綠色挎包。
準備出去走走,熟悉一下現在的環境。
“方林,你最好把字簽了,免得自找麻煩。”
孫良友伸出右手,擋在方林麵前。
故意晃了晃手腕。
進口英納格手表,價格260元。
普通人根本買不到。
隻有專供外國人的友誼商店有售。
“表是好表,可惜,人不是好人。”
話音落下,方林一把推開孫良友。
“方林,你特麽給我站住!”
眼見方林無視警告,孫良友氣急敗壞抓住方林後衣領。
“嗷!!!”
孫良友口中發出瘮人的慘叫。
身體好似蝦米一樣慢慢彎曲。
雙手捂著襠下,一點點跪在地上。
“年輕就是好,胳膊腿真不是一般的靈活。”
晃了晃伸出去的右腿,方林冷笑道:“孫良友,我教訓你不是因為你擋了我的路,而是因為你私闖民宅。”
“這裏是我家,就算離婚了,房子也是我的。”
“跑到我家撒野,別說教訓你,將你打成殘廢,都算是正當防衛。”
“在我回來之前,你們最好滾出這裏。”
撂下這句話,方林邁步便走。
一直到外麵傳來關門聲,李秋月都沒有從震驚中回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