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姐,那房子你住四年了,我從未住過,怎麽可能是我結仇了?”
江晚黎跟陳於厲領證後,陳叔就給了她一套別墅。
她覺得空著可惜,所以就租出去了。
蘇橙沉默幾秒,聲音明顯尖銳起來,“你的意思是,有壞人盯上我了?小江,你可別嚇姐,姐一介婦女還有個孩子啊!”
“你先別慌。”江晚黎安撫她,“到底怎麽回事兒,說清楚。”
“哎呀呀。”蘇橙聲音直發顫,“衝我來的?前兩天我那死鬼老公剛給我發了離婚協議書,現在就派人跟蹤我嗎?”
江晚黎跟蘇橙不算熟。
雖說房子已經租給蘇橙四年,但是房租轉賬處理,見麵的次數屈指可數。
她對蘇橙的了解僅限於蘇橙與老公感情不和。
不,更確切一些來說,是他老公單方麵與她不合,長期分居。
這是鬧到離婚這一步了?
“橙姐,跟蹤、監視都是侵害個人隱私的違法行為,必要的時候,你可以告對方,我會幫你。”
同樣是一個人帶孩子,江晚黎很同情蘇橙。
“告什麽?夫妻一場,他絕情到麵都不露就要離婚,我可不能這麽絕情!”
蘇橙的腦回路是奇葩的,“但我聽你的,想辦法解決掉外麵那個人!”
江晚黎給她科普了一下法律,‘解決’有度,免得這姐衝動過頭幹出什麽違法的事情。
“想想孩子,妥善處理。”
“那我搬公司住算了。”蘇橙看了看保姆陪玩兒的三歲女兒,心疼起來,“反正金辰會所給我分配了公寓,帶孩子和保姆過去住一段時間也沒關係!”
江晚黎敏銳地捕捉到什麽,“什麽會所?”
蘇橙已經喊保姆收拾東西了,順口回她一句,“姐是金辰會所公關部總監,你忘了?”
租房協議上寫著蘇橙的工作,但江晚黎沒仔細看,壓根不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