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陳文還有更加簡單粗暴的辦法。
那便是找相關部門,給這個網貸機構一鍋端了。
之所以沒有這麽做,原因倒也很簡單。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不管是在哪個年代,在沒有必勝的信心的情況下,就不要將人必入絕境。
因為誰都沒有辦法預料,一個陷入絕境的人究竟會做出什麽事情。
這一點,在方才其實就能夠看出些許端倪出來的。
例如剛剛在電話之中,陳文為什麽態度表現的格外強硬?
原因也很簡單,就是為了給對方營造一種自己已經陷入絕境的感覺。
而他們,作為發放高利貸的機構,不可能不明白這個道理。
他們的心中怎麽可能不害怕陳文一怒之下選擇和他們魚死網破?
畢竟他們都是拖家帶口的,誰願意去得罪一個走投無路的人?
更何況,到了後麵,陳文還明確的指出了,他們的網貸機構並不受到任何法律的保護。
一來二去的拉扯之下,就讓高利貸機構負責催款的經理期待感放的比較低。
2w本金外帶一千利息,亦或者是魚死網破,最終陳文和楊若蘭直接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亦或是來找到自己的家人自爆。
敢問假如你是這個借貸機構的經理,會如何選擇。
答案在很大程度上來看是顯而易見的事情。
所以在這件事情上麵,陳文的做法也不能夠太過分,相對含蓄一些才是最穩妥的做法。
畢竟如果把對方招惹急了,尤其是將他們舉報的話。
即便是這個網貸機構會受到一定的懲罰,那也是核心的幾個人進去。
可自己的做法,相當於是將他們整個機構的財路全部斷了。
正所謂斷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
這個道理,陳文深刻明白。
為什麽這麽說?
是因為前世的陳文,真的遇到過相關的案例。